Page 291 - 中級救護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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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核生化災難概論與演練
學習目標
瞭解核生化災難危害及處置原則
辨識輻射源及毒性化學物質
熟練自我防護裝備的穿脫流程
認識化學及生物戰劑
第一節 核子事故災難
民 國 100年3月11日發生了日本宮城縣東方外海芮 氏 規 模 9.0
地震,緊接引起的海嘯在福島第一核電廠造成一系列設備損毀、爐心
熔毀、輻射釋放等災害事件;為避免輻射外釋危害附近居民健康,
日本內閣官房長官於3月12日發布緊急避難指示,要求福島核電廠
周邊10公里內的居民立刻疏散,規模約4萬5千人,稍後又將疏散半徑
擴展至20公里,因累積輻射曝露量,核電廠附近居住的民眾,未來
患癌症死亡的人數估計約在100人以下;這次事故也嚴重地傷害了
幾位在核電廠內工作的員工,雖然未有任何員工因為直接輻射曝露而
不幸死亡,但有6位員工吸收到超過終身攝入限度的輻射劑量,另有
約300位員工也吸收到較大量輻射劑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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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輻射源或輻射作業過程中,或因天然、人為等因素,產生輻射
意外事故,造成人員輻射曝露之安全危害或環境污染者,被定義為
輻射災害 ,可分為放射性物質意外事件、放射性物料管理及運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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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事件、輻射彈爆炸事件、核子事故及境外核災5種,除因核能
爆炸造成爆炸傷、灼燙傷及建築物倒塌受到創傷的情形外,傷患將
面臨的危害為外 洩 的大量輻射物質或游離輻射,人 體 暴露時間
越 久 , 累 積 輻 射 劑 量 ( 西 弗 [Sievert , Sv]) 越 高 , 造 成 人 體 傷 害
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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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認識輻射
輻射是一種能量統稱,可依能量的高低區分為下列2種輻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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