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 - 106年7月消防月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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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討 Work Discussion
2. 個別認可: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自取得型式 署「住宅防火對策執行計畫」及「推廣住宅用火
認可後,陸續申請取得個別認可,個別認可合格 災警報器執行計畫」推廣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的
產品逐具附加認可標示,查 101 年度個別認可量 設置執行成果,截至 105 年底止,全國應設置
相較 100 年減幅高達 82.5%,為有效防範住宅火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的住宅總戶數為 451 萬 8,328
災,消防署 102 年 1 月 30 日函頒「推廣住宅用 戶,累計設置總戶數 91 萬 9,200 戶,設置比例
火災警報器執行計畫」,請各直轄市、縣(市) 20.34%。
消防局依該計畫動員,並運用各種管道,落實推 經統計,市場自 100 年度起至 105 年度,住
廣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的設置。 宅用火災警報器個別認可數量合計 121 萬 9,847
內政部後於 102 年 11 月 6 日訂定「補助直 只,以每戶設置 1 至 2 只數量估算,上開累計設
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置總戶數統計數尚稱合理,以逐年上升的個別認
作業原則」,消防署103年度編列補助各直轄市、 可量觀之,設置情形有逐年上升的趨勢,顯見民
縣(市)政府,針對避難弱勢人員(如 65 歲以 眾接受度及安全意識抬頭,市場尚未飽和,消防
上年長者、12歲以下兒童、身心障礙者、孕婦)、 署將持續偕同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消防局辦
經濟條件不佳(低收入戶)、建築條件或使用情 理補助及推廣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的設置。
形易造成起火危險、逃生或搶救困難場所(如鐵 另消防署 103 年度至 105 年度補助各直轄
皮屋住宅、30 年以上住宅、木造建築物、狹小 市、縣(市)政府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計 12
巷弄地區、住宅式宮廟、資源回收用途、裝設鐵 萬 9,054 只,約占上開認可總量 1 成(10.6%),
窗住宅、曾發生火災事故)等高危險群場所,補 其餘為一般住宅場所民眾自行購置,106 年度將
助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個別認可數量自 102 賡續辦理該補助及推廣工作。
年度起持續增加,103 年大幅增加 148%,自此 綜上,個別認可核發數量與設置率顯有呈正
至 105 年度每年核發數量均達 26 萬只以上(如 相關的發展趨勢,將持續注意產品認可情形,提
圖 2)。 供宣導及推廣業務的參考。
按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消防局依消防
單位:只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圖 2 個別認可-年度核發數量統計圖。
30 消防月刊 20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