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 - 106年6月消防月刊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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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討 Work Discussion



















                四、柔性勸導貼心轉介                                    我們稱為交通事故「輕症送醫」。

                119 救護車高效率、不收費與貼近民眾的特                             另外,本局醫療討論會建議將精神疾患、慣
           性,發揮了慰藉人心與實質急救的一體兩面功                               性酒醉等常客,優先行政轉介市府權管局(處)
           能。然而,本局統計119救護車最常發生空跑(未                            關懷、訪視以減少濫用情形(如表 3)。經統計,

           送醫)或遭誤用的類別可得:1. 交通事故輕症、                            103 年列管救護常客 12 名,扣除獨居老人、年
           2. 精神疾患、3. 酒醉路倒等 3 種較顯著類屬,但                        邁宿疾與社經弱勢通報後,函文轉介 4 名酒精成
           每一個現場均可能有「弱勢關懷」或「緊急傷病」                             癮救護常客予權責機關追蹤,餘則透過現場協處

           等錯綜複雜情形,我們仍就數據面與未符緊急傷                              或直接聯繫達協處功能;本項措施至 105 年已僅
           病定義探討。                                             需轉介 2 名,柔性政策移風易俗頗獲好評。
                近來,道路交通事故等級認定,因相關法令                               105 年本局救護「未送醫」比例為 15.81%

           [ 註 6] 明文規定有無「受傷」,致使事故關係人                          (如圖 7),雖較 104 年度 15.07%  略高,但對
           只要以救護車送醫,即可將等級認定由 A3 升至                            比 100 年度(16.71%)、101 年度(16.96%)、
           A2,即便僅是單純檢查或申請醫事資料(檢傷                              102 年度(16.61%)及 103 年度(15.79%)觀之,
           屬第四、五級),也會要求 119 救護車馳赴現場                           本局歷年救護「未送醫」比例,便屬逐年下降的

           將其後送,事實上,類似輕症檢查並不具就醫之                              趨勢。另,藉由第一線救護人員親切宣導及發放
           「急迫性」,可事後再由關係人自覓交通工具前                              衛教單(如圖 8、圖 9)等,逐步建立民眾正確
           往。類似情形無形中增加很多非危急個案 [ 註 7]                          使用救護車觀念,成效亦頗為顯著。

           ,或未達檢傷分級標準 [ 註 8] 的救護勤務出現,


                                        ▓表3 市府局(處)轉介工作摘要表

               單 位                                         轉介輔治工作摘要
               衛生局      酒(毒)癮戒治、失能評估與長照、精神急症列管、查調病歷及地區健康中心訪視
               社會局      遊民關懷、社會福利、獨居訪視及復康巴士

               民政局      戶籍查詢與聯繫提供、里鄰訪視及譜族公業
               警察局      即時強制、保護管束、協尋安置及道交事故協處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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