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 - 105年11月消防月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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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 Discussion  工作研討










                 4. 美國加州(洛杉磯):收費                                時,不會於現場告知民眾收費金額等事項,俟勤

                 洛杉磯市到院前緊急救護服務案件是採取                             務結束後,由救護人員將案件救護紀錄表統一交
             全面收費制度(註 12),無論 ALS(高級救護                           給消防局彙整後,消防局再依案件救護等級及行
             服務)或 BLS(初級救護服務)案件均由消防局                            車哩數等計算民眾應付之金額後,將帳單寄給傷
             負責執行。派遣中心接獲報案後,立即派遣 BLS                            病患繳費,如果傷病患有相關保險,只要檢附如

             第一反應員出勤,如得知為 ALS 案件,再加派                            BIC(簡稱受益卡,Benefits identification Card)影
             ALS 之救護車出勤,通常不會委託民間救護車公                            本等,消防局將向相關保險公司收取費用,直接
             司執行到院前緊急救護工作。救護人員執行勤務                              電腦化計算收費金額(如表 5)。



                                   ■表5 美國加州(洛杉磯)消防救護車收費一覽表

                 收費對象                                             全面收費
                  救護車        911消防機關
                 收費金額        BLS基本收費712美金; ALS基本收費1,004美金,上述兩者皆須加上每英里15.75美金。
                             1.《社會安全法》第1834節第1款。
                 收費依據
                             2.依收入與扶養人數。
                             救護人員將救護紀錄表送消防局彙整,消防局再依行車里程數及救護等級,計算民眾應付之金額並把
                 收費方式        帳單寄給民眾;若病患有相關保險,只需檢附受益卡(benefit identification card)影本等,消防局再向相
                             關保險公司收費。



                 5. 加拿大(溫哥華):收費                                 單位。到院前緊急救護是採收費制度的,不論初
                 緊急救護由衛生單位執行,由聯合派遣中心                            級或高級救護服務,收費一樣,統一由醫院負責

             (E-COM)受理執行,包含警察、消防及救護,                            代收,其健保並無給付此項費用,需由民眾自行
             並利用電腦系統,在接受報案的同時,可以立即                              給付(如表 6)。
             查詢報案的現場,再根據案情將訊息傳送到不同



                                   ■表6 加拿大(溫哥華)消防救護車收費一覽表
                收費對象                                          全面收費(註13)
                救護車                                             911衛生單位
                            1.病患無運輸必要或被救護人員拒絕需支付911反應費50加幣(約1,210臺幣)(註14)。
                收費金額        2.有運輸必要,MSP(medical services plan)受益人不論初級救護服務(BLS)還是高級救護服務(ALS)皆
                            為80加幣(約1,935臺幣)(註15),非MSP受益人收費更高。
                            1.《緊急醫療服務法》第182章,緊急醫療服務準則。
                收費依據
                            2.由救護人員判定。
                            1.病人會收到醫院的帳單,可在任何BC省政府服務中心直接付現、網路或電話以信用卡付款、完成發票存
                            根聯加上支票、匯票或信用卡單據郵寄到BC省救護車服務處(支票及匯票之抬頭為財政部)(註16)。
                            皆以加拿大元支付(註17)。
                            2.加拿大多倫多市之救護車費用統一由醫院負責代收。
                收費方式
                            3.British Columbia省的居民每個月都會收到下個月MSP保費單(註18),MSP相當於我國的健保,MSP沒給
                            付救護車費用。
                            4.加拿大《健康法》未明定給付救護車費(註19)。通常,私人醫療保險才會給付救護車費用,但仍要向
                            保險單位確認是否可以拿帳單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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