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 - 104年02月消防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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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故 重仁小隊長事略
曾故小隊長重仁,高雄市大樹區人,生於民國 77 年 12 月 12 日,上有兄姐,在家中排行第 3,
幼承父訓,熱心、正直、待人友善。幼時家中務農,時常在田裡當個泥小孩。因受父母諄諄教誨,
生性乖巧,體貼善良,因感佩父親任職高雄港港務消防隊擔任消防人員之風範,於民國 96 年高
雄鳳山高中畢業後,報考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第 26 期消防安全科,在校期間積極參與學校事務,
並加入樂隊,深受各級師長賞識,同儕無不稱讚其待人以善,熱心公益,勤學不倦,其舉止風範
足堪同儕之表率。於 98 年 10 月畢業後,即奉派至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新屋分隊服務,肩負新屋地
區救災救護工作,維護民眾消防安全的重責大任。前後參加消防局辦理救助隊第 14 期,並參加
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等多項活動,皆以優異成績結業,一生盡忠職守,凡事不怕辛勞,個性樂
觀、開朗處理事情態度認真、積極負責長官及同仁皆讚許有佳,從事消防工作 5 年期間,記獲嘉
獎 76 支。
曾故小隊長置生死於度外的超然氣度,救災、救護總是身先士卒,決不推辭。於 104 年 1 月
20 日凌晨 0 時 39 分執行救護勤務並將病患送至林口長庚醫院,於 2 時 23 分返隊後,刻不停歇,
立即駕駛救護車出勤增援桃園市新屋區中興北路 101 號(新屋保齡球館)火災勤務,勇士抵達
後,知悉現場仍有民眾受困之虞,明知現場濃煙與高熱之危險仍奮不顧身,入室搶救搜索,於 1
月 20 日清晨 2 點 55 分現場情況突然急轉直下,造成該建築物鐵皮塌陷,現場 6 名同仁受困其中,
現場救災同仁立刻進行搶救,仍於 104 年 1 月 20 日 4 時 54 分因公殉職得年 27 歲。
曾故小隊長遺有一雙老父母親,父親自消防隊退休後,在鄉務農,聞子噩耗,雖悲痛萬分,
仍秉持消防人員堅忍的風骨,強忍悲痛,白髮人送黑髮人之哀,聞者鼻酸。
曾故小隊長一生奉獻消防工作,對於救災任務,身先士卒,義無反顧。值此英年冒險犯難英
勇救災,壯烈殉職,捨己為人,驚天泣地,惟勇者無懼,犧牲奉獻之風骨凜然,足資矜式,永存
典範!謹摭 曾故小對長生平梗概,藉充潛德,並誌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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