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 - 104年02月消防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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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故  鳳翔小隊長事略




                   陳故小隊長鳳翔,民國 78 年 3 月 9 日出生於雲林縣斗六市,排行老 3,因父親投身軍旅,

               而母親篤信佛教,自幼便承家訓堅毅果敢且仁慈良善;在大姊及 2 姊陪伴下長大,陳君心思溫柔
               而細膩,其性格樂觀、進取,善於照顧旁人,深獲長官、同儕之讚賞。
                   96 年南投竹山高中畢業後,有感於消防工作之可敬,為投入此一工作,毅然報考臺灣警察
               專科學校第 26 期消防安全科,於 98 年 7 月畢業並於同年 10 月奉派桃園市政府消防局草漯分隊

               及永安分隊服務,個性開朗、大方,對消防工作富有想法,接受完備救災、救生、救助、中級救
               護技術等等消防專業訓練,曾參與之災害搶救、救生、救護工作不計其數,服務精神與盡職態度,
               向為長官與同僚稱許,並堪稱表率。

                   陳故小隊長鳳翔 102 年與鄧曉芸女士結襟,育有子女各一,家庭溫馨、琴瑟和鳴,家中事務
               及子女由鄧曉芸女士悉心照料,讓陳小隊長勤力為民、服務民眾,遭逢此噩耗,鄧曉芸女士與年
               幼子女頓失所依,悲痛莫名,漫長未竟之路,尚須各界同掬悲憫。

                   陳故小隊長於工作上積極進取,當仁不讓,於 104 年 1 月 20 日 2 時 6 分執行搶救桃園市新
               屋區中興北路 101 號(新屋保齡球館)之火災勤務,與其他 5 名同仁不懼火勢猛烈,毅然深入火
               場 2 樓進行人命搜救時,因所處 2 樓空間突然發生爆燃,造成該建築物鐵皮塌陷,現場 6 名同仁

               受困其中,現場救災同仁立刻進行搶救,仍於 104 年 1 月 20 日 4 時 54 分因公殉職,得年 20 有 6。
                   陳故小隊長一生奉獻消防工作,對於救災任務,身先士卒,義無反顧。值此英年冒險犯難英
               勇救災,壯烈殉職,捨己為人,驚天泣地,惟勇者無懼,犧牲奉獻之風骨凜然,足資矜式,永存
               典範!謹摭  陳故小對長生平梗概,藉充潛德,並誌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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