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103年消防月刊 9月號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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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 Safety Monthly






                                                                      提升專業機構試驗技術能力及品質管
                                                                      理。另依據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登錄機
                                                                      構規費收費標準,徵收消防機具器材及
                                                                      設備登錄機構書面審查、實地評鑑等規

                                                                      費,增加政府財政收入。
                                                                 (4)與美國、日本等先進國家承認第三公證
                                                                      機構檢驗報告之做法相符,並符合世界
                                                                      潮流趨勢,有效管理消防器材設備之品

                                                                      質,以達維護場所公共安全之目標。





              ◆ ◆電氣類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登錄機構試驗設備-揚聲器
            無響室方向分度盤

                 4.影響層面及重要性

             (1)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業務,原係依
                   據行政程序法規定評選委託專業機構辦
                   理,惟囿於市場檢驗能量及需求規模,
                   專業機構參與家數有限,現依 100 年
                   12 月 21 日修正消防法第 12 條,檢驗

                   機構改採登錄制,凡符合「消防機具器
                   材及設備登錄機構管理辦法」(以下簡                             ◆ ◆電氣類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登錄機構試驗設備-火警探
                   稱登錄機構管理辦法)第 3 條登錄機構                         測器差動式局限型靈敏度試驗機

                   資格條件者,均得隨時可向內政部申請
                   登錄,彈性開放更多專業機構投入檢驗                           三、認可業務督導考核機制
                   業務,充分運用民間專業力量協助政府                                為了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登錄機構辦理
                   確保消防安全設備品質,更增加檢驗機                           認可業務更臻公正、公平、公開及透明,確保
                   構自由競爭機制。                                    產品的功能及安全,消防署除了依法要求設置

             (2)於消防法第 12 條導入國內專業機構辦                            專責認可部門、專業人員依認可基準及作業流
                   理認可業務之收支無須納入政府規費收                           程執行檢驗,並設立認可委員會客觀判定檢驗
                   繳,免由政府投入大量人力辦理經費編                           結果外,登錄機構為財團法人者,消防署更依

                   列與收支核銷事項,落實精簡政府財政                           內政部審查內政業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
                   及人力,貫徹「民間能做的,政府就不                           要點查核其會務運作及進行財務稽核,同時輔
                   做」施政理念及配合「小而美、小而能」                          以派員監督試驗方式進行其業務執行之管理作
                   施政目標,並符社會經濟脈動與消防產                           業等強化監督管理措施,將督導考核措施分述
                   業發展之需,提升國內消防產業競爭力。                          如下:

             (3)依據登錄機構管理辦法,明訂登錄機                                (一)登錄機構應依登錄機構管理辦法第 3 條
                   構其申請登錄之資格及管理等應遵行事                                  規定具備下列資格並檢附登錄機構管理
                   項,建立督導管理登錄機構機制,有效                                  辦法第 4 條文件申請為登錄機構,並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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