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103年消防月刊 9月號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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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Report 專題報導
得申請展延,並由消防署進行書面審查
及實地評鑑。逾期申請展延者,應重新
申請登錄。
(三)內政部公告新增應實施認可品目,依登
錄機構管理辦法第 8 條規定,於登錄證
書有效期間內,得檢附第 4 條規定文件,
並由消防署進行書面審查及實地評鑑。
未依上開申請增列認可品目者,於登錄
證書之有效期間屆滿後,應需重新申請
登錄。
(四)為強化登錄機構與取得認可之業者相互
權利義務關係,依登錄機構管理辦法第
13 條規定,登錄機構應與取得認可之業
者簽訂契約,記載經認可之消防機具器
◆ ◆機械類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登錄機構試驗設備-撒
水頭功能試驗箱
材及設備,其產品本身、生產、品管過
消防署進行書面審查及實地評鑑,上開 程或標示有不符規定之情形時,責任認
資格或文件變更亦應主動報內政部審核: 定之原則,及所生損害賠償額度之計算
1.政府機關(構)、財團法人、公立或立 等內容。
案私立之大專以上學校。 (五)依登錄機構管理辦法第 14 條規定,登
2.取得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實驗室認 錄機構應每月將辦理消防機具器材及設
證證書。 備認可作業成果月報表函報消防署備查;
3.設有專責認可部門,置主管1人,且辦理 另每年 12 月底前提送年度工作計畫送
任一認可業務類別之專任技術員7人以 消防署,且於次年 1 月底前將年度工作
上,其中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至少 計畫執行成果報內政部備查。
有3人。上開主管及專任技術員應符合
下列規定:
(1)國內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專以上學校或經
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以上學校之理工
相關科系畢業。
(2)曾受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辦理之實驗
室認證相關訓練時數達24小時以上,並
取得合格證明。
4.未從事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之進口、製
造或販售。
5.具備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試驗設備。
(二)依登錄機構管理辦法第 7 條規定,取得 ◆ ◆機械類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登錄機構試驗設備-撒水
頭耐洩漏試驗機
內政部核發登錄證書有效期間為 3 年,
於有效期間屆滿前 5 個月起之 3 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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