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103年消防月刊 3月號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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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 Safety Monthly
◆ ◆大臺北地區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宣導品
一起火警,起火戶裝有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經濟條件不佳(低收入戶)、建築條件或使
火警一發生時,便發出高分貝警報聲響,屋 用情形易造成起火危險、逃生或搶救困難場
內2人被驚醒,及時逃出並通報119,化解 所(如鐵皮屋住宅、30年以上住宅、木造建
一場可能的災禍,由以上案例可以了解,一 築物、狹小巷弄地區、住宅式宮廟、資源回
個小小的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就能在關鍵時刻 收用途、裝設鐵窗住宅、曾發生火災事故)
發揮作用,及時預警。 等高危險群場所予以補助設置住宅用火災警
報器,並藉由計畫實施倡導一般民眾住宅用
住警器補助計畫 關懷弱勢
火災警報器的重要性和使用觀念,藉此提高
為了減少住宅火災發生致人傷亡,內 普及率,期許能有效降低住宅火災發生數及
政部102年11月6日訂定「補助直轄市及縣 民眾傷亡。
(市)政府推動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作業 但 各 縣 市 消 防 局 補 助 方 式 略 有 些 許
原則」,由內政部消防署補助預算,各直轄 不同,符合補助資格者可向各直轄市、縣
市、縣(市)政府消防局執行及推廣,針對 (市)政府消防局進一步詢問,不要錯失了
避難弱勢人員(如家中有65歲以上之年長 可以保護自己的權利,一般民眾也應盡快裝
者、12歲以下兒童、身心障礙者、孕婦)、 設,讓全家人多一份安全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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