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 - 103年消防月刊 3月號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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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um 工作研討
中央災害
防救委員會擬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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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災害防救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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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擬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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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參考地區
災害潛勢特性擬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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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1◆三大災害防救計畫之關係
對於災害防救法規範之15類法定災害, 害防救業務計畫」,再由直轄市、縣(市)政
行政院基此訂定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 府參照災害防救基本計畫、相關災害防救業務
(參考101年2月1日版本),並規定各類災害 計畫及地區災害潛勢特性,擬訂「地區災害防
之一、二級開設時機及應進駐之機關(單位、 救計畫」,3大災害防救計畫關係參見圖1。
團體)。以風災為例,二級開設時機為交通部 由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所擬訂之災害防救
中央氣象局發布海上颱風警報後,經內政部研 基本計畫為災防法第17條授權之綱要性計畫,
判有開設必要者;進駐機關為行政院災害防救 內容規定整體性之長期災害防救計畫、災害防
辦公室、國防部、教育處、經濟部…等13個單 救業務計畫及地區災害防救計畫之防救對策,
位。對於各相關單位進駐之任務,於作業要點 為各類型災害防救計畫之上位計畫。96年版之
第9點中明確規範,而各類災害對國家造成的 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將風災與水災等9類重點災害
影響所涉及的單位不盡相同,依據不同的災害 獨立成編,依照災害預防(內容包含減災及整
特性,由各災害主管機關通知所涉及的單位進 備)、災害緊急應變及災後復原重建分為3章,
駐。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之內容,同時 描述各階段之重點工作。102年版將各類災害
也是地方各縣市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參考之 整合成單一架構,依照災害預防、災前整備、
依據。 緊急應變及復原重建分為4章。由於現行災害防
針對各類災害管理之具體防救對策,於災 救業務計畫及地區災害防救計畫仍暫以96年版
防法第3章災害防救計畫專章中,定義3大災害 本災害防救基本計畫為依據。茲將各類災害之
防救計畫,由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擬訂「災害 災防法法定災害、災害防救基本計畫、災害防
防救基本計畫」,各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 救業務計畫及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整理
關及公共事業依照災害防救基本計畫擬訂「災 如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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