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8 - 消防月刊-102年4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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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故現場縱深實況 ▲ 搶救現場繩索架設實況
▲ 搶救現場實況 ▲ 事故車輛
一、受理報案地點確認:
受理重大交通事故災害,報案人不論是 民政處、社會處等單位,並通報北區EOC,
目擊者或是當事人都會受到驚嚇,故受理報 及協調責任醫院急診室預作準備,也掌握轄
案人員應態度和緩,才能詢問出相關資料 區醫療資源及調查轄內醫院收治病患能量,
外,並依指揮快、報告快之原則迅速處置。 預先研判將病患予以分流至各醫院。
報案人表示有1臺中型巴士跌落山谷約
三、充分狀況研判
800公尺,但不確定車上人數。聽到傷者的哀
總值日官至指揮中心與值日官研判車禍
號聲,由於報案人為外地遊客,不瞭解墜崖
墜崖地點為偏遠山區且受傷人數眾多,召集
遊覽車內載有多少人,也不清楚正確事故位
備勤人員啟動新竹縣大量傷病患應變中心,
置。僅知大約在竹60線13K處,新竹縣政府
同時派遣第二大隊長率搜救隊、新竹縣政府
消防局立即同時派遣轄內18輛救護車及尖石
消防局ICS(災害現場指揮系統)人員前往現
分隊人員前往救助。
場協調聯繫、通知後勤補給行政科長準備入
二、指揮通報快速 山補給救災人員糧食。事故現場由所轄大隊
於確認現場中型巴士搭載民眾為23人 長擔任現場總指揮官,並成立前進指揮所及
時,屬重大交通事故,立即成立新竹縣災害 簡易檢傷分類站,現場總指揮官於現場召集
應變中心,通報聯繫本縣警察局、衛生局、 各救災相關單位分配任務及確定聯絡方法,
66 Fire Safety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