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4 - 消防月刊-102年4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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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4:                                               (四) 起火處所:研判佛堂靠西南側上方

                 (一) 火災發生時間:10月○日晚上23時                                   一帶為起火處(如圖11)。
                       ○分。

                 (二) 火災發生地點:臺北市北投區2樓獨
                       立住宅。
                 (三) 現場燃燒狀況:現場僅該戶受火燒
                       損未波及其他建物。而起火戶內僅
                       燒燬廚房及客廳部分裝潢,臥室未

                       受到波及。
                 (四) 起火處所:研判廚房西側附近為起
                       火處。
                                                                         ▲ 圖11:佛堂內西南側牆壁燃燒情形。
                 (五) 起火原因:以瓦斯洩漏遇火源致起
                       火燃燒之可能性較大(如圖10)。                           (五) 起火原因:以使用爐火不慎致起火
                                                                         燃燒之可能性較大。
                                                                  (六) 傷亡情形:造成市民1人因以徒手攀
                                                                         爬跨越陽臺欄杆方式逃生,不慎從
                                                                         4樓頂跌落1樓遮雨棚,送醫不治死

                                                                         亡。

                                                                 案例6:
                                                                  (一) 火災發生時間:8月○日○時34
                                                                         分。

                                                                  (二) 火災發生地點:臺北市士林區鐵皮
                                                                         屋1層樓住宅。
                        ▲ 圖10:瓦斯桶瓶身有受燃燒變色情形。
                                                                  (三) 現場燃燒狀況:現場除該戶受火燒

                 (六) 傷亡情形:造成市民1人因正在換瓦                                    損外,火勢並波及緊鄰之建築物南
                       斯桶,隨即將瓦斯開關打開,請浴                                   側外牆及2、3樓。
                       室內人員開水試水溫時,便發生燃                            (四) 起火處所:研判佛堂四方桌桌面下
                       燒爆炸,因此造成雙手受到火焰灼                                   方靠東北側附近一帶為起火處(如

                       傷。                                                圖12)。
               案例5:

                 (一) 火災發生時間:11月○日○時45
                       分。

                 (二) 火災發生地點:臺北市士林區4樓加
                       蓋公寓式住宅。
                 (三) 現場燃燒狀況:現場僅該戶受火燒
                       損未波及其他建物,濃煙將3樓通往
                                                                        ▲ 圖12:研判起火處位於佛堂四方桌桌面下
                       頂樓之樓梯間及走道燻燒變黑。                                     方靠東北側附近一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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