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 - 消防月刊-102年3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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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舊鋼瓶零使用
補助措施創雙贏
液化石油氣容器汰換機制之訂定與計畫內容
Mechanism to Subsidize the Liquid Petroleum Gas (LPG) Containers
Replacement
圖 / 文 消防月刊編輯部
鑑於液化石油氣老舊容器目前仍在市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於99年1月5日召
有 面上流通使用,其安全性不如新容 開記者會,指出國內液化石油氣容器瓶齡老
器,雖有定期檢驗之機制,但老舊容器發生 舊,如同一枚枚不定時炸彈,影響國內民眾
危險之機率仍屬偏高,也影響全臺用戶安 權益及安全。對此,消防署表示,國內瓦斯
全。透過100年8月公布的「液化石油氣容 容器製造及檢驗,採定期檢驗管理機制。檢
器汰換補助計畫」,在政府編列約新臺幣6 驗時,容器閥需自鋼瓶上拆卸,外觀、動作
億經費並為期4年時間之下,預計能汰換全 性能、氣密及安全裝置測試符合規定後,才
臺300多萬支30年以上之液化石油氣老舊容 能裝回檢驗合格的鋼瓶合格者繼續使用,不
器。透過補助方式提高液化石油氣零售業者 合格者壓毀。並將邀集消保單位、桶裝瓦斯
汰換意願,也希望減少老舊容器在市面上的 業者及學者專家召開研商會議。
流通,以維護民眾安全。 至100年4月12日,在立法院吳育昇、
潘維剛、羅淑蕾、盧秀燕等24人提案下,指
多次研議 尋求共識 出國內問題鋼瓶充斥於市面,且目前主管機
關並未強制規定鋼瓶使用年限,故立法院建
有感於老舊瓦斯鋼瓶在市面上流通的安
請主管機關消防署儘速制定使用年限規定,
全問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當時名稱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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