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6 - 消防月刊-102年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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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貨櫃櫃門間隙處: 入水龍帶 灌水,以降溫及冷卻鄰近之
櫃門處之底部間隙及櫃門兩側間隙亦會 貨櫃。
有火煙外冒。 應注意氧氣乙炔設備放置點,與燃燒現
場保持1~2個櫃艙距離,並注意鄰近櫃艙有
三、貨櫃失火火勢之蔓延: 否裝載危險物品,同時派專人操作氧氣乙炔
瓶。
(一)向兩側鄰櫃底部蔓延: (四) 火勢未控制時,切勿打開火源處鄰近
由於底板燒漏,大量火煙隨風向向兩邊 櫃門,以防強風助燃,或蔓延至其他
鄰櫃底部蔓延,因貨櫃底板外均塗有防蝕之 櫃艙。
塗料層極易助燃,增長火勢之蔓延。 (五) 迅速派員關閉火災艙區及前後艙區之
(二)向前後左右櫃艙蔓延: 所有人孔入口及通風孔蓋,以及地下
通道之人員進出口,以利固定式二氧
由於貨櫃疊裝上下左右緊密接靠在一
化碳滅火系統之應用及阻絕新鮮空氣
起,燃燒之高熱極易傳至鄰近之貨櫃(上、
進入大艙。
下、左、右貨櫃),皆增長火勢之蔓延。
(六) 在火源櫃艙(Bay)之前後建立水
四、 貨櫃火災的滅火措施及注意事 牆,以防火勢迅速至前後櫃艙。
項: (七) 加強冷卻艙蓋(Hatch covers)及艙
口(Coaming)等處,以防艙內貨櫃
(一) 當火災發生時,應立即通知船長,並
因傳熱而燃燒。
按下緊急火警警報並立即通知全船就
(八) 由 於 使 用 多 處 之 消 防 栓 ( F i r e
滅火位置,船長可依現場緊急情況判
hydrant),將造成消防及通用泵
斷,考慮機器減俥(降低船舶航行速
(Fire&G.S. Pump)之容量不敷
度),或停俥(停止船舶航行)以防
使用,應迅速改換成供應水量更大
風助長火勢,或轉航向下風,將火源
的消防及壓艙水泵(Fire&Ballast
置於下風側以防火勢隨風速蔓延至整
Pump)使有足夠之水量,並可同時
個櫃艙。
進行艙底(Bilge)之積水排出。
(二) 分派人手冷卻起火之貨櫃及鄰近上下
(九) 迅速切斷大艙照明設備及通風設備及
左右之貨櫃,尤其底板位置,應連續
甲板上與地下通道內照明設備等電
不斷之射水,以達冷卻及隔離。
源,以防故障造成短路失火。
(三) 迅速派員搬運氧氣乙炔切割設備至現
(十) 火災艙區及前後艙區之艙底(Bilge)
場,將起火櫃及上下左右鄰近之貨櫃
測深工作應確實,以防海水灌水過多
於前後上部切割挖洞,完成後迅速插
至大艙內,隨時將過多之海水排出,
註3: 船上慣稱的消防水供應軟接管,陸地稱呼為皮龍(fire hose),管徑有40mm及65mm二種,長度20m,由消
防栓(Fire hydrant)接上供水,另一端接噴口(Jet nozzle),消防隊稱之為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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