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 - 《消防月刊》-107年1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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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國際核能事件分級制度基本架構表
                   多數髒彈事件為恐怖份子等

               有心人士引發,可能選擇在人潮

               聚集且大型空間、公共場所或政

               府機構釋放,以造成民眾恐慌及
               環境污染為目的。髒彈散播的放

               射性物質多不會造成立即死亡,

               反而心理傷害遠比身體實質傷害
               大,其輻射影響範圍取決於炸藥

               量、放射性物質種類、地形、風

               向等因素,且需靠輻射偵測儀器
               才能偵測,一般人無法察覺是否

               受到傷害。而應變人員處於高風

               險區域,不小心本身可能會成為

               受害者,民眾在不自覺的情況下
               亦有可能造成傷害。


               (三)工業輻射意外:
               1.災害案例:
                                                                                          (資料來源:原能會)
               案例1:
                                                                 (2)地點:高雄
               (1)時間:民國89年間
                                                                 (3)事故經過:
               (2)地點:高雄
                                                                      某非破壞性檢測公司一名孫姓員工獨自
               (3)事故經過:
                                                                      攜帶射源為30~40居里之銥-192前往某機
                    高雄某非破壞性檢測公司接獲檢測業
                                                                      械廠執行管路照相工作,照相時間約一
                     務,為爭取時效,該公司未能等待合格
                                                                      小時,不知何時射源卡榫鬆脫,該射源
                     人員,逕而僱用無照人員操作射源進行
                                                                      未能收回到照射器內,直到照相結束收
                     檢測,因不知危險性,檢測人員就用
                                                                      回前導管時,始發現射源仍留在前導管
                     手去固定射源,結果因皮膚灼傷緊急
                                                                      中。致孫員因「兩手燙傷合併發炎」開
                     送醫,該工人長達數月治療一直無法治
                                                                      始接受治療,5年期間分別在3家醫院有
                     癒,經輻射防護協會協助長達數年訴
                                                                      過住院,接受截肢與皮瓣手術或給予抗
                     訟,後雖獲得賠償,但傷害無法彌補。
                                                                      生素等之治療。
               案例2:
                                                                 2.災害特性分析:
               (1)時間:民國86年間
                                                                     工業輻射意外災害可能發生的狀況為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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