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8 - 《消防月刊》-107年1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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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0)。

               (3) 2樓北側儲藏室、浴廁則僅受煙燻,無受

                    燒情形。
               (4) 2樓客廳內受燒情形最嚴重,南、北兩側

                    牆面受燒後碳化情形則以靠近東側吧檯

                    處較嚴重,東側吧檯有嚴重受燒燬及坍
                                                                        ▲  圖10:主臥、客廳隔間牆受燒情形
                    塌情形(圖11),顯示該處火勢最為猛

                    烈。

               5.勘查情形:

               (1) 經清理復原現場及據火流研判發現吧檯
                    受燒碳化情形以吧檯內側下方處最嚴重

                    (圖12),研判為起火點,清理後發現

                     該處放置有數百顆全新9伏特電池(圖
                                                                      ▲  圖11:吧檯受燒碳化、坍塌最為嚴重
                     13)。

               (2) 屋主表示,吧檯下方電池堆旁有一桶5L

                     小瓦斯桶(泡茶備用瓦斯,全新未使
                     用)、相簿、小孩玩具、雜物等物品,

                     該處9伏特電池存放為供視聽設備麥克風

                    使用。
               6.原因研判:                                                ▲  圖12:吧檯碳化以內側下方處最為嚴重

               (1) 屋主家中無成員有抽菸習慣,故可排除

                    菸蒂引火之可能。

               (2) 詳勘起火處附近未發現有電器使用情
                     形,僅有一室內配線通過吧檯下方,但

                     未發現有短路等異常情形(圖14),研

                     判可排除電氣因素引發火勢之可能。
               (3) 屋內無受第三者侵入痕跡,亦無異常起                                    ▲  圖13:吧檯下有數百顆9伏特電池

                     火或縱火劑殘存跡象,故研判可排除人

                    為縱火之可能。
               (4) 吧檯下方瓦斯桶為屋主泡茶使用之備用

                    瓦斯,因此僅存放而無使用情形,且其

                    旁未有火源存在,故研判由該瓦斯桶處
                                                                       ▲  圖14:起火處附近之電源線無短路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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