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8 - 《消防月刊》-107年1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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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0)。
(3) 2樓北側儲藏室、浴廁則僅受煙燻,無受
燒情形。
(4) 2樓客廳內受燒情形最嚴重,南、北兩側
牆面受燒後碳化情形則以靠近東側吧檯
處較嚴重,東側吧檯有嚴重受燒燬及坍
▲ 圖10:主臥、客廳隔間牆受燒情形
塌情形(圖11),顯示該處火勢最為猛
烈。
5.勘查情形:
(1) 經清理復原現場及據火流研判發現吧檯
受燒碳化情形以吧檯內側下方處最嚴重
(圖12),研判為起火點,清理後發現
該處放置有數百顆全新9伏特電池(圖
▲ 圖11:吧檯受燒碳化、坍塌最為嚴重
13)。
(2) 屋主表示,吧檯下方電池堆旁有一桶5L
小瓦斯桶(泡茶備用瓦斯,全新未使
用)、相簿、小孩玩具、雜物等物品,
該處9伏特電池存放為供視聽設備麥克風
使用。
6.原因研判: ▲ 圖12:吧檯碳化以內側下方處最為嚴重
(1) 屋主家中無成員有抽菸習慣,故可排除
菸蒂引火之可能。
(2) 詳勘起火處附近未發現有電器使用情
形,僅有一室內配線通過吧檯下方,但
未發現有短路等異常情形(圖14),研
判可排除電氣因素引發火勢之可能。
(3) 屋內無受第三者侵入痕跡,亦無異常起 ▲ 圖13:吧檯下有數百顆9伏特電池
火或縱火劑殘存跡象,故研判可排除人
為縱火之可能。
(4) 吧檯下方瓦斯桶為屋主泡茶使用之備用
瓦斯,因此僅存放而無使用情形,且其
旁未有火源存在,故研判由該瓦斯桶處
▲ 圖14:起火處附近之電源線無短路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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