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6 - 《消防月刊》-101年6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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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警戒組
2. 支撐組
3. 救援組(協助患者脫困)
4. 救援組(保護患者)
5. 醫療組(穩定ABC)
6. 後勤組(器材集結)
2.安全官職責 板、磚塊、油(氣)壓式頂舉桿…等各式器材
(1) 危險因子排除後動作:一開始與指揮官 來穩固車身,以確保操作人員安全。
評估現場是否安全,等到所有危險因子
5.破壞組職責
排除後再開始動作。
利用各式破壞器材,進行車體破壞作業,
(2) 危安狀況出現即刻喊停:操作中如果安
製造現場最大操作空間。
全官發現有漏油狀況或尖銳物品可能危
6.救援組職責
及操作人員安全,隨時可以代替指揮官
(1) 保護患者-避面患者於搶救時2度傷害。
下令現場所有人員動作暫停,俟狀況排
(2) 協助患者脫困-利用各式器材於最短時
除後再繼續動作。
間內協助患者脫困。
3.警戒組職責
7.醫療組職責
水線部署待命-預防搶救過程車輛不慎引
(1) 必要處置-當受困者表示疑是頸椎受傷
火燃燒爆炸的情勢發生,於搶救前部署的水線
的情形時,應先進行緊急救護之必要動
待命。
作,如上頸圈、穿KED、脫困時用長背
4.支撐組職責 板及頭部固定器等方式。
支撐組可利用阻車器、氣動頂舉袋、墊
(2) 穩定ABC-給予受困者初步處置,諸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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