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 - 《消防月刊》-101年6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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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築物火災發生率最高 (六)最易發生火災處所為臥室
火災種類亦以建築物火災發生居首位,計 最易發生火災處所為臥室,共發生30件
有143件,佔80.8%;第2位為車輛,計有21 (佔16.9%);第2位為廚房,共發生25件
件,佔11.9%。 (佔14.1%);第3位為倉庫、機房及工寮,共
發生22件(佔12.4%)。
其他
森林田野 6.8% (七)火災原因以電氣火災居首位
0.6%
車輛
11.9%
建築物
80.8%
圖2:火災種類分析圖
圖5:起火處所段分析圖
(四)建築物以住宅火災最多 100年起火原因亦以電氣設備位居首位,
建築物143件火災中,以住宅火災最多,
共發生88件(佔49.7%);其次為菸蒂,共發
計有75件(佔建築物之52.4%);其次為營業
生18件(佔10.2%);再其次為縱火,共發生
場所,計有46件(佔建築物之32.6%);第
16件(佔9.0%);第4位為爐火不慎,共發生
3位為空屋及修建屋,計有5件(佔建築物之
15件(佔8.5%)。
3.5%)。
燃放爆竹 其他 縱火 自殺
0.6%(1件) 14.1%(25件) 9.0%(16件) 0.6%(1件) 燈燭
瓦斯漏氣 0.6%(1件)
0.6%(1件) 爐火不慎
施工不慎 8.5%(15件)
1.7%(3件)
機械設備 敬神掃墓
1.7%(4件) 0.6%(1件)
玩、烤火 電氣設備 菸蒂
2.3%(3件) 49.7%(88件) 10.2%(18件)
圖3:建築物類別分析圖 圖6:起火原因分析圖
三、住宅火災分析
(五) 火災發生時段以中午12時至下午3 由於臺北市建築物火災以住宅(含集合住
時發生最多
宅、獨立住宅)火災最高佔52.4﹪,且100年
火災發生時段以上午9時至12時發生最
多,計有30件(佔16.9%);其次為晚上6 唯一死亡火災案亦發生於住宅內。故為了解該
類火災之特性,避免意外再度發生,有必要再
時至晚上9時,計有28件(佔15.8%);再
進一步分析這75件火災案件。
其次為凌晨0時至凌晨3時,計有23件(佔
13.0%)。 (一) 住宅火災發生時段,以早上9時至
40 中午12時最多
30 28
火 30 23 20 21 21
災 16 18
件 20 100年住宅火災發生時段以上午9時至12時
數 10
0
0~3時 3~6時 6~9時 9~12時 12~15時 15~18時 18~21時 21~24時 居首,共有16件,佔21.3%;第2位為晚上6時
時段
至9時,共有12件。
圖4:火災時段分析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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