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 - 《消防月刊》-101年6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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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導
Topic Report
定不得已時,為了達到救援目的得派遣部隊。 療物資輸送、患者運送、飲用水及食物支援、
此外,發生天災等災害之際,情況特別緊急而 燃料支援、入浴支援、醫療支援、道路開通、
無法等待前項的申請程序時,可不待申請自行 救護、防疫、物資輸送、傷患空中後送、空中
研判情勢派遣自衛隊部隊前往災區協助救災。 滅火、復原活動、受困者之搜索救助與避難者
(三)駐地周邊災害派遣 之援助…等。(如圖28),過去5年來自衛隊
在自衛隊辦公廳所、部隊首長、兵營以及 之災害派遣具體績效詳如表4。
駐地周邊其他宿舍發生火災或其他災害的情況
五、結論
下,自衛隊可以立即派遣部隊救災。
除上述災害派遣方式之外,依據「日本 日本自衛隊目前計有陸、海、空等約23萬
大規模地震對策特別措施法」及「核能災害對 人之兵力,以陸上自衛隊為例,計設有157處
策特別措施法」規定,於發生重大地震時依據 駐屯地,其中42個駐屯地配備有人命救助系統
「自衛隊法」第83條-2,防衛大臣或其指定 (各式裝備詳如表3),以達到在大型災害發
者得派遣自衛隊執行「地震防災派遣 」;另當 生後4小時內到達災區集結,並立即進行人命
發生核能事故時,依據「自衛隊法」第83條- 救助之目的。
3,防衛大臣得派遣自衛隊執行「原子力災害 鑑於阪神大地震時,軍方支援救災實際
派遣 」,自衛隊因應大規模地震災害及核能災 遭遇無適當機具設備救出受困災民之困境,爰
害之派遣機制(如圖26)。 以日本自衛隊之組織編列及救災派遣機制為
此外,日本自衛隊災害派遣申請尚必須符 重點,特別針對其人命救助派遣系統之各項裝
合3大原則詳如圖27: 備、機制,予以深入探討,期能擷取日本自衛
1. 公共性:為了維持社會秩序、人命、財產及 隊救災機制之優點,做為我國國軍提升協助救
社會的保護的必要性。 災派遣制度之參考。
2. 緊急性:有迫切需要性。 參考文獻
(一)平成19年11月27日之防衛省・自衛隊の災害
3. 非替代性:無其他替代方案,必須派遣自衛
対策について。
隊救災。
(二)防衛省防災業務計畫。
因此,災害防救還是地方政府的責任,日 (三)防衛省自衛隊官方網站
本自衛隊僅是彌補地方政府能力的不足。 (四) 日本陸上自衛隊官方網站(http://www.mod.
go.jp/gsdf/mark/index.html)。
四、日本自衛隊災害派遣活動種類 (五) 日本海上自衛隊官方網站( http://www.mod.
go.jp/msdf/index.html)。
災害派遣活動的種類區分為人命救助類、
(六) 日本航空自衛隊官方網站(http://www.mod.
物資輸送類及生活援助類等3大項,分別有人 go.jp/asdf/)。
命救助、大體安置、大體搬運、物資輸送、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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