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4 - 《消防月刊》-101年05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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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高度是高山症最安全處理原則





               (2)  中度症狀:嘔吐、使用一般止痛藥無法                                 環境壓力。

                     緩解的頭痛、尿量減少等。                                (3) 休息:有輕度徵症的人應減少氧氣消

               (3)  重度症狀:意識改變、步態不穩、休息                                 耗,不能再往上爬高,除非徵狀完全消
                     時仍呼吸困難及肺部可聽到囉音或發                                 失。無論有任何藉口,皆不能將有高山

                     鼾。                                               症徵狀的人員單獨留下。
               3.處置                                              (4) 藥物治療。

               (1) 高山症最安全處理原則就是「下降」、                             (二)中暑

                    「下降」再「下降」,當患者還意識清                            1.  症狀

                    醒且尚能走路,應把握最佳下撤時機,                            患者出現體溫高達攝氏40度以上、皮膚乾燥灼
                    切勿等到患者昏迷或癱瘓再求援,因為                            熱與潮紅、昏眩、脈摶強而快,嚴重可能虛脫

                    此時無論急救或下撤難度都很高。                              昏迷。

               (2) 矯正產生症狀的環境:給予氧氣、增加                             2.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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