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4 - 《消防月刊》-101年05月號
P. 84
▲降低高度是高山症最安全處理原則
(2) 中度症狀:嘔吐、使用一般止痛藥無法 環境壓力。
緩解的頭痛、尿量減少等。 (3) 休息:有輕度徵症的人應減少氧氣消
(3) 重度症狀:意識改變、步態不穩、休息 耗,不能再往上爬高,除非徵狀完全消
時仍呼吸困難及肺部可聽到囉音或發 失。無論有任何藉口,皆不能將有高山
鼾。 症徵狀的人員單獨留下。
3.處置 (4) 藥物治療。
(1) 高山症最安全處理原則就是「下降」、 (二)中暑
「下降」再「下降」,當患者還意識清 1. 症狀
醒且尚能走路,應把握最佳下撤時機, 患者出現體溫高達攝氏40度以上、皮膚乾燥灼
切勿等到患者昏迷或癱瘓再求援,因為 熱與潮紅、昏眩、脈摶強而快,嚴重可能虛脫
此時無論急救或下撤難度都很高。 昏迷。
(2) 矯正產生症狀的環境:給予氧氣、增加 2.處置
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