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0 - 98年消防白皮書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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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當前重點工作與執行績效
(2) 97年有關老人身心障礙社會福利機構應驗證家數為1,909處,
已驗證1,907處,大型空間應辦理驗證家數為276處,已驗證
275處,觀光旅館及旅館演練暨驗證應辦理驗證家數為540
處,已驗證514處(如表4-2-6)。
表4-2-6 92年至97年辦理老人身心障礙社會福利機構及大型空間自衛消防編組演
練暨驗證成果表
類別 老人及身心障礙 大型空間 觀光旅館及
社會福利機構 旅館演練暨驗證
應驗證 已驗證 驗 證 應驗證 已驗證 驗 證 應驗證 已驗證 驗 證
年度 家 數 家 數 符合數 家 數 家 數 符合數 家 數 家 數 符合數
95 1,527 1,294 1,288 269 252 252 - - -
96 1,722 1,719 1,719 266 266 266 - - -
97 1,909 1,907 1,907 276 275 275 540 514 514
(四)保障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之品質
為確保消防安全設備之品質,內政部已賡續公告11項消防機具
器材及設備為應施認可品目。現行由內政部消防技術審議委員
會審核認可之設備項目亦將陸續檢討評估其測試驗證方式,辦
理公告及認可,提升產業界自我品管要求水平及永續經營理
念;另為達事權統一,原由經濟部公告應施檢驗之消防類產品
計有滅火器、火警探測器等9項,至97年7月1日業與經濟部標
準檢驗局完成移轉事宜,並積極研擬完成相關配套措施及精進
作業,使該類產品突破現行檢測驗證瓶頸,有效結合現行認可
體制及品質要求。
1、已公告應施認可之消防器材設備之審驗管理
有關消防安全設備檢驗工作,原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
檢驗之品目計有滅火器、滅火器用滅火藥劑、火警受信機、火
警探測器、出口標示燈、緊急照明燈、消防水帶用快速接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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