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0 - 98年消防白皮書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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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當前重點工作與執行績效




                      (2) 97年有關老人身心障礙社會福利機構應驗證家數為1,909處,


                             已驗證1,907處,大型空間應辦理驗證家數為276處,已驗證

                             275處,觀光旅館及旅館演練暨驗證應辦理驗證家數為540


                             處,已驗證514處(如表4-2-6)。



                  表4-2-6   92年至97年辦理老人身心障礙社會福利機構及大型空間自衛消防編組演
                           練暨驗證成果表

                      類別        老人及身心障礙                     大型空間                     觀光旅館及
                                 社會福利機構                                            旅館演練暨驗證
                            應驗證 已驗證 驗 證 應驗證 已驗證 驗 證 應驗證 已驗證 驗 證
                  年度        家 數 家 數 符合數 家 數 家 數 符合數 家 數 家 數 符合數
                     95     1,527    1,294   1,288     269     252      252      -       -        -
                     96     1,722    1,719   1,719     266     266      266      -       -        -
                     97     1,909    1,907   1,907     276     275      275     540      514     514



                  (四)保障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之品質

                           為確保消防安全設備之品質,內政部已賡續公告11項消防機具


                           器材及設備為應施認可品目。現行由內政部消防技術審議委員

                           會審核認可之設備項目亦將陸續檢討評估其測試驗證方式,辦


                           理公告及認可,提升產業界自我品管要求水平及永續經營理

                           念;另為達事權統一,原由經濟部公告應施檢驗之消防類產品


                           計有滅火器、火警探測器等9項,至97年7月1日業與經濟部標

                           準檢驗局完成移轉事宜,並積極研擬完成相關配套措施及精進


                           作業,使該類產品突破現行檢測驗證瓶頸,有效結合現行認可

                           體制及品質要求。


                     1、已公告應施認可之消防器材設備之審驗管理

                           有關消防安全設備檢驗工作,原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


                           檢驗之品目計有滅火器、滅火器用滅火藥劑、火警受信機、火

                           警探測器、出口標示燈、緊急照明燈、消防水帶用快速接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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