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 - 98年消防白皮書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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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災害概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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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地區位處於西太平洋颱風區及環太平洋地震帶,境內山高水

                  急,天然災害發生率高,每每造成人命與財產的重大損失。因此,有


                  關災害之減災、整備、緊急應變措施及善後復原重建等,均須建立完

                  整的機制,以保障國人的生命與財產安全。對於災害應變處理,政府


                  已依據「災害防救法」規定,建立起從中央、縣市及鄉鎮市之三層級

                  應變處理作為與機制,一旦台灣地區發生災害或面臨類似重大災害事


                  故,便可啟動應變機制,由各級政府分別成立災害應變中心,執行災

                  害搶救應變工作,經中央各部會以及各級政府共同合作之下,業已建


                  立良好運作模式,顯見防災應變已見成效。

                  一、颱風及水災災害情況


                        自民國88年至97年,近10年中,以民國93年之災害損失最為嚴

                  重,死亡及失蹤92人、受傷524人、房屋全倒及半倒527間(如表2-1-


                  1);該年8月23日之艾利颱風死傷及失蹤高達424人、房屋全倒及半

                  倒116間(如表2-1-2)。另以發生次數觀之,近10年間,計發生71


                  次,平均每年發生7.1次,相較於民國47年至97年平均每年4.78次增加

                  2.32次,顯示近10年水災及颱風之發生有增加趨勢。


                        近5年(93至97年)因颱風、水災死亡及失蹤227人,受傷873

                  人,房屋全倒及半倒633間(如表2-1-1),較往前5年(88至92年)死


                  亡及失蹤493人,受傷788人,房屋全倒及半倒4,788間災害損失大幅降

                  低,顯見防救災應變作為已有顯著成效。


                  二、地震災害情況

                        自民國88年至97年,近10年間,發生地震災害10次,因地震死亡


                  及失蹤2,458人,受傷11,982人,房屋全倒及半倒105,582間;平均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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