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 - 107年消防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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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當前重點工作與執行績效
2、加強公共危險物品場所消防安全檢查
為確保公共危險物品場所之安全,持續督導各級消防機關落實執行
消防安全檢查。105年與106年公共危險物品場所檢查次數如下表:
表4-3-2 公共危險物品場所工廠檢查次數
年度 檢查次數 不合格(均列管追蹤改善)
105年 7,870家 808件
106年 8,845家 834件
(二)推動公共危險物品保安監督制度
為強化企業自主管理能力,持續督導各級消防機關針對製造、儲存
或處理公共危險物品數量達管制量30倍以上之場所,要求設置保安
監督人,並依消防防災計畫落實推動保安監督相關業務。105年與
106年保安監督人訓練次數如下表:
表4-3-3 保安監督人訓練辦理情形
年度 訓練班次 發證次數
105年 63班 1,644張
105年 66班 1,891張
二、落實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
(一)加強液化石油氣場所消防安全檢查
經統計國內目前液化石油氣分裝場所118家、檢驗場32家、瓦斯行
2,871家,為杜絕違法灌裝逾期容器、使用逾期容器、超量儲存及容
器定期檢驗不實等違規行為,賡續督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加
強查核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場、分裝場及瓦斯行等場所。針對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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