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 - 107年消防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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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當前重點工作與執行績效







                     2、加強公共危險物品場所消防安全檢查

                       為確保公共危險物品場所之安全,持續督導各級消防機關落實執行

                       消防安全檢查。105年與106年公共危險物品場所檢查次數如下表:



                                         表4-3-2 公共危險物品場所€工廠檢查次數


                                        年度         檢查次數         不合格(均列管追蹤改善)

                                        105年        7,870家                  808件


                                        106年        8,845家                  834件




                    (二)推動公共危險物品保安監督制度

                       為強化企業自主管理能力,持續督導各級消防機關針對製造、儲存

                       或處理公共危險物品數量達管制量30倍以上之場所,要求設置保安

                       監督人,並依消防防災計畫落實推動保安監督相關業務。105年與

                       106年保安監督人訓練次數如下表:



                                               表4-3-3 保安監督人訓練辦理情形


                                         年度            訓練班次                  發證次數


                                        105年              63班                 1,644張

                                        105年              66班                 1,891張




                    二、落實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

                    (一)加強液化石油氣場所消防安全檢查

                       經統計國內目前液化石油氣分裝場所118家、檢驗場32家、瓦斯行


                       2,871家,為杜絕違法灌裝逾期容器、使用逾期容器、超量儲存及容

                       器定期檢驗不實等違規行為,賡續督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加

                       強查核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場、分裝場及瓦斯行等場所。針對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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