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3 - 105年消防白皮書
P. 83

104消防白皮書
                        第四章  當前重點工作與執行績效







                    三、落實爆竹煙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落實一般爆竹煙火檢驗制度

                       為加強一般爆竹煙火管理,使民眾易於判斷是否為合法爆竹煙火產

                       品,於「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9條明定一般爆竹煙火應經認可,

                       並附加認可標示後,始得販賣。另為節省政府人力及便民、利民考

                       量,擴大民間參與精神,委託專業機構(現為財團法人危險物品安全

                       基金會及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辦理一般爆竹煙火認可業務、型式認可


                       證書與認可標示核發及購(抽)樣檢驗作業,俾落實一般爆竹煙火

                       檢驗制度,強化產品安全管理。104年度一般爆竹煙火案件通過型

                       式認可者共計142種產品,均為國外製品;通過個別認可者共計789

                    ccc件次,其中國內產品12件,國外製品777件,計核發認可標示3,247

                    ccc萬2,924張。

                    (二)健全爆竹煙火監督制度

                       爆竹煙火製造場所及達管制量30倍以上儲存、販賣場所之負責人依


                       「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8條規

                       定,選任管理或監督幹部擔任爆

                       竹煙火監督人,訂定安全防護計

                       畫,並依計畫執行爆竹煙火監督

                       相關事宜,以預防災害發生及遂

                       行災時自救工作。104年內政部

                       委託之爆竹煙火專業機構計訓練

                       爆竹煙火監督人初訓1梯次50人

                                                                        圖4-3-4 c爆竹煙火監督人訓練情形
                       ,複訓2梯次125人。

                    (三)特定重點節慶及活動之查察取締

                       鑑於農曆春節、中秋節、國慶慶典等特定重點節慶,爆竹煙火需求

                       量增加,為確保安全,要求各級消防機關加強相關場所之安全檢查







                                                              - 71 -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