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 - 104年消防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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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防組織與預算
二、配合施政計畫103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一)歲入部分
本署及所屬103年度歲入預算編列新臺幣(以下同稱)1億1,301萬
元,主要編列項目如下(如圖3-2-1):
1、規費收入1億1,268萬5,000元,包括液化石油氣鋼瓶新出廠認可收
入4,813萬4,000元、一般爆竹煙火新出廠認可收入4,827萬元、液化
石油氣鋼瓶定期檢驗合格標示收入1,200萬元、防焰標示收入200萬
元、防焰性能認證審查及合格證書收入8萬元、消防安全設備審核
認可審查收入209萬6,000元、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證書收入10
萬元、暫行從事消防安全設備設計、監造或裝置、檢修人員證書費
收入5,000元。
2、財產收入30萬4,000元,係辦公廳舍之場地租金收入27萬4,000元、
出售報廢財產等收入3萬元。
3、其他收入2萬1,000元,係出售消防月刊等收入1萬3,000元、員工借
用宿舍自薪津扣回繳庫數8,000元。
(二)歲出部分
本署及所屬103年度歲出預算編列14億4,721萬5,000元,主要編列項
目如下(如圖3-2-2):
1、一般行政:預算數4億8,524萬7,000元,包括人事費4億2,512萬7,000
元、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6,012萬元。
2、 消防救災業務:預算數6億7,182萬元,包括:
(1)加強災害管理工作1億170萬8,000元:包括災害防救深耕中程計
畫6,581萬7,000元,辦理災害防救業務、緊急災害應變措施之規
劃、研究與督導、考核等業務經費3,589萬1,000元。
(2) 加強火災預防與危險物品管理工作1億692萬9,000元:包括辦理
液化石油氣新出廠鋼瓶及一般爆竹煙火登錄、型式認可、個別認
可及合格標示印製核發等經費5,606萬元,辦理液化石油氣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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