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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消防白皮書
另依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103年8月8日院臺忠字第1030046777號函
示18處建置「高抗災通訊服務平臺」地點,除上述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中部
備援中心為本署轄管並完成作業外,餘17處地方消防分隊,本署業於103
年1月28日消署秘字第1030100079號函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防局,在
不妨礙消防設備使用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同意出租下,依電信法第32條
第2項規定審酌辦理,以配合行政院加速無線寬頻基礎建設之政策推動。
第十節 政風督察
一、政風業務方面
(一)推動防貪機制,加強風險管理
為有效協助機關推動興利服務,103年4月至5月辦理本署「所屬港
務消防隊列管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查業務專案稽核」,並於稽核
結束後召開政風座談會,稽核結果併發現缺失研提建議事項共計7
項,經函轉受檢單位檢討改善,有效預防貪瀆弊失風險發生。103
年8月辦理「103年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務」廉政民意調查,委託專
業民調公司針對各直轄市及縣(市)等地區之防火管理人實施民意
調查,從資料分析中能瞭解
目前各直轄市、縣(市)政
府消防局消防分隊複查人員
相關業務推動之執行成效與
清廉度,調查結果及建議事
項提供全國消防機關參考,
以發揮政風單位興利預防之
效能。103年5月30日及11月 圖4-10-1 103年度廉政會報召開實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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