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2 - 103年消防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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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消防白皮書








                       為落實消防機關執行「消防法」第15條及「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

                       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場所之消防安全管理,

                      特訂定「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相關督導計畫」,由本署


                       危險物品管理專案查核小組不定期前往全國各直轄市、縣(市)政

                       府,抽查轄內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場所之安全管理情

                      形,以保障民眾權益及維護公共安全。

              (三)配合執行大型石化廠公共安全管理聯合督導

                      為加強消防、勞安衛、環保、建管和工業、能源管理等相關部會之

                       橫向溝通聯繫,配合經濟部研擬跨部會、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合作

                       的「大型石化廠公共安全管理聯合督導計畫」,截至102年12月底

                       止,共計稽查46廠,未來亦會積極落實配合辦理,期藉由機關間橫

                       向聯繫與合作,強化工廠之安全管理,預防事故之發生。


              三、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部分

              (一)加強宣導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

                       型化契約範本

                       民眾與瓦斯行購買液化石油氣

                       時,時常因押瓶、購瓶費用之問

                       題引起糾紛,故經濟部與內政部

                       共同研擬並會銜公告液化石油氣


                       供氣定型化契約範本,以保障液

                       化石油氣用戶之權益,減少交易

                       糾紛。本署網站首頁設置液化石

                      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宣導專區,

                      並以電視、宣導海報及發送宣導

                      DM等多項管道辦理宣導,將持
                                                                 圖5-3-1 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
                      續以各項管理向民眾、瓦斯行宣                                       契約宣導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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