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2 - 103年消防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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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消防白皮書
為落實消防機關執行「消防法」第15條及「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
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場所之消防安全管理,
特訂定「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相關督導計畫」,由本署
危險物品管理專案查核小組不定期前往全國各直轄市、縣(市)政
府,抽查轄內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場所之安全管理情
形,以保障民眾權益及維護公共安全。
(三)配合執行大型石化廠公共安全管理聯合督導
為加強消防、勞安衛、環保、建管和工業、能源管理等相關部會之
橫向溝通聯繫,配合經濟部研擬跨部會、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合作
的「大型石化廠公共安全管理聯合督導計畫」,截至102年12月底
止,共計稽查46廠,未來亦會積極落實配合辦理,期藉由機關間橫
向聯繫與合作,強化工廠之安全管理,預防事故之發生。
三、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部分
(一)加強宣導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
型化契約範本
民眾與瓦斯行購買液化石油氣
時,時常因押瓶、購瓶費用之問
題引起糾紛,故經濟部與內政部
共同研擬並會銜公告液化石油氣
供氣定型化契約範本,以保障液
化石油氣用戶之權益,減少交易
糾紛。本署網站首頁設置液化石
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宣導專區,
並以電視、宣導海報及發送宣導
DM等多項管道辦理宣導,將持
圖5-3-1 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
續以各項管理向民眾、瓦斯行宣 契約宣導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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