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1 - 103年消防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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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未來施政重點
第三節 健全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機制
一、爆竹煙火安全管理部分
(一)持續健全爆竹煙火管理法令
持續檢討爆竹煙火管理規制,辦理修訂專業爆竹煙火施放作業及人
員資格管理辦法,落實施放人員配置及管理,以健全爆竹煙火管理
體系。
(二)落實爆竹煙火儲存場所安全管理
落實執行加強爆竹煙火場所安全檢查督導,並針對查察可疑處所非
法製造及儲存爆竹煙火,有前科紀錄地下爆竹工廠負責人員之訪
視,以有效遏止非法製造爆竹煙火案件發生。
(三)加強非法爆竹工廠取締,鼓勵民眾踴躍檢舉不法
1、持續要求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加強違規爆竹煙火業者取締工
作,並支應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取締違規儲放爆竹煙火之儲放
場所租金。
2、對於查獲地下爆竹工廠之消防人員,從優敘獎及發給獎金,以激勵
士氣。
(四)加強爆竹煙火安全宣導
持續利用無線電視、廣播節目、雜誌期刊、影音光碟、海報及宣傳
手冊等方式,進行爆竹煙火使用安全及鼓勵民眾檢舉非法爆竹煙火
等相關安全宣導。
二、公共危險物品安全管理部分
(一)建立事故案例彙整機制
建立危險物品場所之基本資料、分布情形、平時檢查狀況與事故原
因分析等資料,並藉由年度事故原因分析,研擬預防對策。
(二)加強危險物品管理督導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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