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1 - 101年消防白皮書
P. 91
第四章 當前重點工作與執行績效
第四節 災害搶救
一、提升化學災害搶救能力
(一)購置化學災害處理車3輛
購置化學災害處理車3輛並預定於101年度交車配發臺北市、新竹縣
及臺南市政府消防局使用。
(二)購置化災搶救個人防護裝備器材
完成購置63套化災搶救人員個人防護裝備,並規劃購置輻射劑量計
及核生化防護衣,配發於緊鄰核電廠半徑20公里圈內疏散區域之臺
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屏東縣等5個消防機關;另增購4
套指揮帳棚予高雄市、苗栗縣、彰化縣等3個消防機關及本署臺中
港務消防隊供救災使用。
(三)辦理化災搶救訓練
辦理化災搶救訓練基礎、進階、指揮官班及基礎複訓、進階複訓共
38班次,完訓消防人員1,652人次。
(四)辦理重大化學災害搶救示範
演習
於100年3月假新竹縣東華合
纖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廠及雲
林縣麥寮鄉六輕廠區各辦理
1場重大化學災害搶救示範演
習。 圖4-4-1 重大化學災害搶救示範演習
(五)辦理100年度「化學災害處理車」補助對象審查評比作業
依據行政院核定之「提升消防單位化學災害搶救能力4年中程計
畫」(執行期程98至101年),訂頒「協助地方政府購置化學災害
處理車補助原則」,辦理101年度申請補助化學災害處理車之審查
- 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