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8 - 101年消防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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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消防白皮書
二、辦理義勇消防組織救災能力考核
為全面提升義勇消防人員人命救援能力,熟練救災裝備器材使用技
巧,以協助消防及災害防救工作,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特於100年3月
7日函頒「內政部消防署評核各消防機關強化所屬義勇消防組織救災能力
考核計畫」,並於100年6月11日至7月3日派員前往全國22個縣市進行義消
人員救災能力測驗。本次測驗分為精英組及抽測組,精英組由各直轄市、
縣(市)消防局指定同一義消分隊10人參加測驗;抽測組則依年齡區分為
甲、乙、丙組,由本署以公開方式用電腦隨機抽選10人受測。本次測驗項
目有:負重訓練、消防衣帽鞋及空氣呼吸器著裝暨救人、基本繩結、橫渡
架設、捲揚器低所救出應用繩結架設及拋繩槍操作等6項,評核人員與測
驗人員均頂著烈日,戮力爭取好成績。本次考核測驗成績,除連江縣義消
總隊甲組可參加抽測之人數未達10人故依計畫不列團體成績外,共計有新
竹市等16縣市義消總隊成績滿分,其他縣市義消總隊成績亦較前次測驗更
為優異,整體總成績平均99分,顯見全國各縣市消防局平時均落實對於所
屬義消人員之訓練。
為區分成績順序,依計畫以基本繩結1項之秒數加總較少者為勝,經
核算後其名次依序為新竹市消防局、雲林縣消防局、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新竹縣政府消防局、彰化縣消防局、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宜蘭縣政府消防
局、金門縣消防局及臺中市政府消防局,本署已補助裝備器材經費以提供
義消人員救災使用。
三、編組災害防救團體及災害防救志願組織
災害防救團體係指依「人民團體法」立案或依財團法人設立之相關規
定取得許可,並依「災害防救法」第50條第1項及「災害防救團體或災害
防救志願組織登錄辦法」登錄為協助災害防救之災害防救團體。目前全國
災害防救團體經登錄計113個團體,持有救災識別證人數計4,544人。
而災害防救志願組織,則指由各級消防機關輔導成立,並依「災害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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