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5 - 100年消防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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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當前重點工作與執行績效
(五)辦理100年度「化學災害處理車輛」補助對象審查評比作業
依據行政院核定之「提升消防單位化學災害搶救能力4年中程計
畫」(執行期程98~101年度),訂頒協助地方政府購置化學災害
處理車補助原則,辦理100年度申請補助化學災害處理車之審查評
比作業,經評定臺南市、新竹縣及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為100年度化
學災害處理車補助機關,將補助化學災害處理車各1輛。
二、推動山地鄉初期滅火機制
為提升山地鄉原住民部落消
防安全,推動初期滅火機制,依行
政院核定之「原住民族基礎建設方
案-提升山地鄉消防救災效能3年中
程計畫」,99年辦理花蓮縣、南投
縣、屏東縣及宜蘭縣等4個山地鄉 圖4-4-2 民眾使用滅火器操作訓練
縣消防局補助購置滅火器配發山地鄉原住民住戶共計2萬6,088具,並辦理
滅火器使用操作訓練及各項防火宣導共計62場次等相關事宜,俾強化山地
鄉部落居民防火防災觀念。
三、辦理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補助充實消防車輛裝備器材
鑑於莫拉克颱風期間風強雨驟,造成南部地區多處淹水成災達2層樓
深;復以近年氣候遽變,時雨量屢創新高,對於隨時可能發生的大區域
淹水所致生之災害,實必須強化消防人員執行水域救援應勤所需裝備器
材,並因應莫拉克風災造成部分縣市地區淹水致消防車輛因受災泡水無法
修復,抑或因支援相關救災任務致造成損害無法修復或不敷效益,特爭
取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補助受災11縣市消防機關辦理充實消防車
輛裝備器材,其中99年度補助地方消防機關新臺幣2億9,341萬1,500元,規
劃購置水庫消防車、救助器材車、救災氣墊船、橡皮艇、拋繩槍、移動式
幫浦、油壓幫浦組、水中強力照明燈及激流用個人裝備等消防車輛裝備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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