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9 - 100年消防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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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當前重點工作與執行績效












































                                     圖4-2-1 87年至99年防焰標示累計核發張數統計圖

                     2、持續推動防焰認證制度

                           為防阻火災的發生與擴大,提升室內裝飾材料之防火性能,依法要

                           求11層以上建築物、地下建築物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建築物,應

                           使用附有防焰標示之地毯、窗簾、布幕、展示用廣告板及其他指定

                           之防焰物品。為推動此項防焰認證制度,本署陸續完成「防焰性能

                           認證實施要點」、「防焰性能試驗基準」、「從事防焰性能試驗機


                           構作業規定」、「防焰性能認證作業規定」、「防焰性能認證費額

                           表」、「寢具類製品防焰性能試驗基準」及「防焰性能認證規費收

                           費標準」,以落實是項工作之推動。

                     3、推動防焰業務電子化

                           為服務防焰認證合格廠商及消費者,宣導防焰最新法令及推動防焰

                           申辦資訊化,建置防焰資訊系統,可利用網路申領防焰標示、申報

                           防焰試驗月報表及登載防焰紀錄書表,並提供PDA資料下載及查詢


                           防焰廠商、防焰物品(試樣圖檔)等功能;另編撰「防焰認證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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