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 - 100年消防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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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防組織與預算







                  (四)啟用消防訓練中心,培育優秀災害防救人才。

                  二、配合施政計畫99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一)歲入部分

                           本署及所屬99年度歲入預算編列1億2,133萬元,主要編列項目如下

                           (如圖3-2-1):

                     1、罰款及賠償收入1,200萬元,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償收入。

                     2、規費收入1億926萬4,000元,包括液化石油氣鋼瓶新出廠認可收入

                          1,095萬8,000元、一般爆竹煙火新出廠認可收入5,204萬2,000元、液

                          化石油氣鋼瓶定期檢驗合格標示收入4,123萬5,000元、防焰性能認

                          證合格證書收入8萬元、防焰標示收入200萬元、高空煙火輸入及

                          販賣審查收入4萬元、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型式認可審查收入15萬


                          2,000元、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型式認可證書收入9萬5,000元、消防

                           安全設備審核認可審查收入184萬9,000元、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

                           士證書收入78萬5,000元、暫行從事消防安全設備設計、監造、裝置

                          及檢修人員證書收入2萬元、場地設施使用費8,000元。

                     3、財產收入3萬元,係出售報廢財產及廢紙等收入。

                     4、其他收入3萬6,000元,係出售消防月刊收入。

                  (二)歲出部分


                           本署及所屬99年度歲出預算編列20億8,872萬7,000元,主要編列項

                           目如下(如圖3-2-2):
                     1、一般行政:本年度預算數4億6,036萬7,000元,包括人事費4億3,264


                           萬2,000元、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2,772萬5,000元。

                     2、消防救災業務:本年度預算數13億7,871萬9,000元,其中:

                     (1)分年延續性計畫6億4,218萬8,000元,包括提升消防單位化學災害

                             搶救能力中程計畫1億3,112萬5,000元、充實民間救難團體及救難

                             志願組織裝備器材計畫9,009萬2,000元、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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