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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軍預置兵力派遣(資料來源:國防部)
2.連絡官派遣勤前教育(資料來源:國防部)
3. 兵力申請作業(資料來源:國防部)
另一方面,在莫拉克颱風 完成開設,作戰區在國防部災害 3.周密兵力派遣部署規劃
後,災害防救法第34條修訂:直 應變中心指揮下,整合所轄地區
(1)有預警災害兵力預置:
轄市、縣(市)政府及中央災害防 內三軍部隊救災資源,及透過派
救業務主管機關,無法因應災害 駐地方政府之連絡官掌握地區 有預警災害威脅時,針對易
處理時,得申請國軍支援。但發 災情,派遣所需救災兵力,全力 發生土石流及淹水地區,於颱風
生重大災害時,國軍部隊應主動 支援災害防救任務,若災情持 登陸前24小時完成救災兵力前
協助災害防救。而國防部也得依 續擴大,則依災害規模、性質及 推預置,先期協助防、離災工作;
前項災害防救需要,運用應召之 地區,開設「國軍救災前進指揮 後續依災害規模與損害程度,各
後備軍人支援災害防救。這些規 所」,並由陸軍司令部主導,納編 作戰區統一指揮轄區內三軍部
範對國軍支援災害防救事宜,提 海、空軍、後備、憲兵相關人員, 隊,支援地方政府協力災害搶
供了法制之基礎。 統籌救災全般事宜。 救。
1.建立國軍災害防救應變機 2.劃分災防責任區
制
秉「平、戰結合」思維,本島
國軍平時三軍輪值戰備部 各作戰區結合行政區域,劃分7
隊,可於重大災害時,立即轉換 至11個災防區,各部隊依災防
為救災應變部隊投入救援,以肆 責任區域劃分,平時掌握地區內
應各種災害之威脅。當行政院成 災害潛勢區及救災資源,並與地
立「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國防部 方首長保持密切聯繫協調,當災 災害防救兵棋推演訓練(資料來源:國防部)
及各作戰區災害應變中心同步 害發生時,及時投入緊急救援工
作,降低災損。
國軍協助救災與精進作為 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