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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系,開始共同執行災後重建工 而有效安置及全面恢復就學、
作。 業。
地震一週後,因地方行政機 (3)第三階段(治本階段):為
構遭受嚴重損害,初期無法發揮 就地整建或全面城鄉再造。
功能,多由各地區部隊救災指揮
國軍秉持「效率、直接、紀
中心,主動協調地方政府統合全
律、速度及安全」之要求,置重點
般救援工作。行政院依據緊急命
於第一、二階段工作,並於完成
令,成立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
第二階段的同時,即逐步將各項
準備接管災後重建持續工作,並
救援工作,由政府相關部門持續
經審慎檢討,考量民情與地方政
接替執行。在國軍、地方政府及
府已逐漸恢復行政功能,因此規
民間慈善團體共同努力下,概於
劃整體重建工作概區分為三個
9月30日完成此一階段性工作,
階段:
並與30餘鄉鎮(市)地方政府完
(1)第一階段(臨時應急階
成移交會銜。
段):為臨時解決災民最低住
的需求(含搭設帳棚及營區收
超過50萬人次投入救災
容);並同步規劃第三階段的 1
與重建
工作。 2
3
921震災,國軍從人員搶
(2)第二階段(治標階段):包 1.國軍執行消毒防疫作業(資料來源:國防部)
救、災民安置、發放物資、防疫消 2.國軍協助建築廢棄物清運(資料來源:國防部)
括倒塌建物拆除、廢棄物清運
毒、搭橋舖路到組合屋搭建等, 3.國軍協助救援物資運補(資料來源:國防部)
及組合屋搭建,使災民能迅速
國軍協助救災與精進作為 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