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index(921FullText)
P. 31

防救災訊息服務平臺整體
                                                                                               架構圖(資料來源:內政
                                                                                                       部消防署)
                    從中央到地方的防救災                      訊設備,充實鄉(鎮、市、區)公所               盟等不同型式進行救災聯防,主

                    能力深耕                            及直轄市、縣(市)災害應變中心                以地理區域、生活圈、河川流域
                                                    作業效能。107年至111年賡續推              等為分類,將全國區分為六大區
                         災害發生的第一刻起,地方               動「災害防救深耕第3期計畫」,                域,遇有重大災害發生,聯防縣
                    政府首當面對災害衝擊並需進                   持續精進災害防救深耕計畫產                  市政府要立即支援救災物資、人
                    行即刻性的應變作為,因此,如                  出成果,並強化社區自主防災能                 力,或由中央政府直接協調指揮
                    何將防災量能向下紮根,一向是                  力,以提升我國對於災害之韌                  調度。
                    災害防救上的重要議題。                     性。
                                                                                        另為強化中央及地方之緊
                    1.提升地方政府防災能力                    2.區域聯防打造救災陣線聯                  密合作,以落實推動執行防救災
                                                    盟                              工作,規劃於北、中、南分設3處
                         鄉(鎮、市、區)公所為整體
                    政府3級體系中最基層,需面對                      為強化縣市政府間相互支                協調中心,負責規劃辦理全民防
                    第一線防救災工作,自98年至                  援機制,規劃以區域、跨區及結                 衛動員體系有關災害防救結合
                    106推動「災害防救深耕5年中
                    程計畫」及「災害防救深耕第2
                    期計畫」,全面提升全國22個直
                    轄市、縣(市)、367個鄉(鎮、市、
                    區)之災害防救作業能力。補助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委託具有
                    經驗與充分能量之學術團體擔
                    任協力機構,辦理所轄災害潛勢
                    調查、防災地圖繪製、地區災害
                    防救計畫及標準作業程序擬訂、
                    演習演練、教育訓練、防救災資
                    源調查及防災避難看板設置等
                    各項工作項目;及補助購置資通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災害情報站(資料來源:內政部消防署)








                                                                                            災時緊急應變          031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