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蛻變重生






              一個社會具有其細緻的地方,為                  費者,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以下                    助或接受臨時屋、國宅、軍營
              使居民能在重建後回歸常時生                   簡稱勞委會,現為勞動部)隨即                    安置者。
              活,對於其就業環境的重建,是                  於88年10月12日依據行政院經
              重建過程中相當重要的一部分。                  濟建設委員會(現為行政院國家                 2、災區投保單位因震災無法
              本主題將針對當時政府對於就                   發展委員會)「災後重建計畫工                 按期繳交88年9月至緊急命令
              業問題所施行之措施,進行逐一                  作綱領」函頒「921大地震勞保局               截止日之保險費,免徵滯納
              說明。                             因應措施」,從寬認定勞保各項                 金。
                                              給付,並減免或暫緩繳納部分勞
                                                                             3、在緊急命令實施期間,因震
              前進災區,守護勞工保                      保保費:
                                                                             災致傷病而不能工作未能取
              險被保險人
                                              1、災區勞保被保險人(受益                  得原有薪資者,放寬自不能工
                                              人)如有以下情形,免繳88年                 作當日起即予照顧,且普通傷
                  由於天災巨變造成房屋倒
                                              10月至緊急命令截止日(89年                病給付門診治療即可請領。
              塌損壞,致勞工保險(以下簡稱
                                              3月)被保險人負擔部分保險
              勞保)被保險人多有無法取得戶                                                 4、秉持從寬、從速原則,提供
                                              費,惟為協助勞工暫渡難關,
              籍謄本等資料情事,有些受災投                                                 簡便手續,以儘速協助災區被
                                              後續又延長補助半年至89年9
              保單位亦無法代受災勞工申請                                                  保險人(受益人)辦理各項給
                                              月底。
              給付,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                                                 付。
              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現為勞                   (1)因震災致重傷領有內政                      嗣後,因災民資料取得、建
              動部勞工保險局)於災後立即調                    部核發慰問金。                      置處理耗時費日,為避免增加投
              派各地辦事處同仁赴災區救災
                                                                             保單位及被保險人舉證、申報之
                                               (2)被保險人父母、配偶或子
              中心及單一窗口聯合服務中心,
                                                                             負擔及困擾,勞保局協同健保署
                                                女因震災致死亡或重傷,並領
              蒐集罹難勞保被保險人資料,協
                                                                            (當時為中央健康保險局)洽請
                                                有內政部核發慰問金。
              助勞工及家屬申請相關給付。
                                                                             內政部(或地方主管機關)提供
                                               (3)因震災致房屋全(半)倒領               921地震受災居民名單,經健保
                  此外,災區勞工及投保單位
                                                有內政部核發慰問金、租金補                署結合全民健保資料,選其參加
              亦有因震災無法按期繳交保險
                                                                             勞保者作為核算減免個人負擔

                                          勞保局辦理921震災相關措施施行績效表

                項目                            期間                            績效


                補助受災勞保被保險人自負部分保               88年10月至89年9月                  補助5億8,337萬餘元
                險費



                從寬從速核發各項給付                    88年9月至89年6月                   核付4,549件
                                                                            核付10億2,174萬餘元


                                                                                               資料來源:勞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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