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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骨折固定



     (一)骨折的定義                                             捲筒式護木操作建議範例手腕(圖 5-4-18、
                                                      5-4-19)、前臂(圖 5-4-20、5-4-21)和上臂(圖
           係指骨頭因為直接或間接的外力造成破壞,形                       5-4-22、5-4-23),再視情況使用靈活運用其他包

       成斷裂或變形,從骨頭跟外界有無相通分為閉鎖性                         紮方式(圖 5-4-24);抽氣式護木操作範例(圖
       與開放性。                                          5-4-25)。


     (二)骨折固定之目的

   第五章
           將骨折處的活動減至最小,減少傷處疼痛感,

       避免造成周邊組織、血管及神經的二次傷害。
   緊急救護技術

     (三)骨折固定基本原則
                                                                     圖 5-4-14 捲筒式護木
           若有外出血應先給予止血、儘量減少受傷部位

       移動,並將傷肢之物品移除,避免因腫脹而造成不
       易取下,若是開放性骨折應以敷料適度保護骨頭突

       出處。


     (四)肢體骨折固定操作規範


                                                                     圖 5-4-15 抽氣式護木
       1. 評估傷肢遠端脈搏、感覺和運動的功能。
       2. 選擇適當的固定器材。

       3. 將傷肢固定於原來的姿勢,但如肢體不正常位置
         且會阻礙運送時,可嘗試拉直肢體後再固定。
       4. 必要時於骨突處加以護墊。
                                                                       圖 5-4-16 夾板
       5. 固定範圍須超過骨折近端與遠端關節。

       6. 再度評估傷肢的遠端脈搏、感覺和運動的功能。


     (五)骨折固定器材


           主要有捲筒式護木或抽氣式護木,使用時應注

       意須有柔軟物與接觸面隔離,以避免壓傷(圖 5-4-
       14、5-4-15)。                                                   圖 5-4-17 骨盆固定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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