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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骨折固定
(一)骨折的定義 捲筒式護木操作建議範例手腕(圖 5-4-18、
5-4-19)、前臂(圖 5-4-20、5-4-21)和上臂(圖
係指骨頭因為直接或間接的外力造成破壞,形 5-4-22、5-4-23),再視情況使用靈活運用其他包
成斷裂或變形,從骨頭跟外界有無相通分為閉鎖性 紮方式(圖 5-4-24);抽氣式護木操作範例(圖
與開放性。 5-4-25)。
(二)骨折固定之目的
第五章
將骨折處的活動減至最小,減少傷處疼痛感,
避免造成周邊組織、血管及神經的二次傷害。
緊急救護技術
(三)骨折固定基本原則
圖 5-4-14 捲筒式護木
若有外出血應先給予止血、儘量減少受傷部位
移動,並將傷肢之物品移除,避免因腫脹而造成不
易取下,若是開放性骨折應以敷料適度保護骨頭突
出處。
(四)肢體骨折固定操作規範
圖 5-4-15 抽氣式護木
1. 評估傷肢遠端脈搏、感覺和運動的功能。
2. 選擇適當的固定器材。
3. 將傷肢固定於原來的姿勢,但如肢體不正常位置
且會阻礙運送時,可嘗試拉直肢體後再固定。
4. 必要時於骨突處加以護墊。
圖 5-4-16 夾板
5. 固定範圍須超過骨折近端與遠端關節。
6. 再度評估傷肢的遠端脈搏、感覺和運動的功能。
(五)骨折固定器材
主要有捲筒式護木或抽氣式護木,使用時應注
意須有柔軟物與接觸面隔離,以避免壓傷(圖 5-4-
14、5-4-15)。 圖 5-4-17 骨盆固定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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