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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包紮
(一)包紮原則 (3) 螺旋包紮:
大而長的傷口無法進行一次性包覆,纏繞
應先移除傷處的衣物,若非乾淨的傷口,應以 時由遠心端往近心端,以上圈覆蓋下圈 1/2
生理食鹽水沖洗傷口,以減少感染機率,敷料以無 或 2/3 為原則,適用於粗細相似的肢體(圖
菌紗布為主,須大於傷口處,再用透氣膠帶、網套、 5-4-8)。
彈繃或三角巾等固定敷料。 (4) 八字包紮:
第五章
適用於關節處,最常用於肘、腕、膝蓋及腳
(二)包紮方式
踝處,以數字 8 為纏繞方式,露出另一端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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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處以方便關節活動(圖5-4-9-1~5-4-9-3)。
1. 繃帶包紮法: 止血、包紮與骨折固定
2. 三角巾包紮法:
(1) 定帶:
(1) 頭部包紮法:
從傷口遠心端,利用繃帶之一角,將折角蓋
適用於固定頭頂上之敷料(圖 5-4-10-1~5-4-
於內(圖 5-4-6)。
10-3)。
(2) 環狀包紮:
(2) 肩部包紮法:
於同一傷口處進行重複性纏繞(圖 5-4-7)。
適用於固定肩部傷處之敷料(圖 5-4-11-1~5-
4-11-3)。
(3) 懸臂吊帶包紮法:
適用於肩、肘及腕關節、前臂及上臂骨折損
傷,以懸吊方式讓病人較為舒適。而肩關節
脫臼及上臂骨折時,考慮先用三角巾固定患
肢在軀幹(盡量避開壓痛點),再懸吊患處
(圖 5-4-12、5-4-13)。
圖 5-4-6 定帶
圖 5-4-7 環狀包紮 圖 5-4-8 螺旋包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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