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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呼吸與呼吸道處置










        一      氧氣設備



     (一)固定式氧氣組與攜帶式氧氣組
   第五章

       1. 氧氣筒:常見氧氣筒容量分別為 1,500 公升與

   緊急救護技術  400 公升(救護車裝備標準及管理辦法要求攜帶

         式氧氣筒容量應大於 400 公升,另固定式氧氣
         筒容量應大於 2,000 公升)(圖 5-3-1),使用
         時應配有壓力表、流量計(表)、(流量調節

         裝置)及氧氣導管接頭。

       2. 固定式氧氣組有加入清水或蒸餾水的潮濕瓶,以                                     圖 5-3-2 固定式氧氣組
         增加吸入氣體的濕氣,防止呼吸道黏膜乾燥(圖

         5-3-2)。

       3. 攜帶式氧氣組配有 2 個用以連接抽吸組及正壓
         給氧的接頭(圖 5-3-3)。

       4. 氧氣筒應有專門存放空間,拆裝氧氣筒亦應使用

         專用板手,避免氧氣筒沾染油污造成危險。
                                                                    圖 5-3-3 攜帶式氧氣組

                                                                      [7]
                                                     (二)給氧器材

                                                          為一次性使用,分為大人及兒童二種型式,每

                                                      項設備所給予流量與氧氣濃度略有不同,氧氣導管
                                                      一端接於氧氣筒,另一端接上各式給氧器材。

                                                      1. 氧氣鼻導管 (Nasal Cannula):適用於非張口呼
                                                        吸或呼吸較緩和之病人,流量 1 至 6 ℓ/min,氧

                                                        氣濃度約 24 至 44%。鼻導管給氧時二小孔分別
                  圖 5-3-1 固定式及攜帶式氧氣筒                    置於鼻孔內,墊片則放置於人中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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