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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若異物無法排除且嬰兒無反應時                               (三)操作當中發現異物被吐出或阻塞解除
                                                            的現象時

           已虛脫之嬰兒依基本生命急救術流程操作至下
                                                          除非目視嬰兒已顯現出適當的呼吸外,應繼續
       列步驟若有相同狀況時,即應懷疑為異物哽塞而給
                                                      基本生命急救術之流程給予 2 次的吹氣,然後檢查
       予相同處置,建議操作前先以墊肩姿勢維持呼吸道
                                                      脈搏。
       稍微伸張(圖 5-2-5-1、5-2-5-2)。
       1. 當嬰兒無反應後,應打開嬰兒的呼吸道,同時間
         若發現嬰兒嘴內有可見的異物時,應先實施手

         指清除。                                                                                         第五章
       2. 若已被清除後或無可見的異物時,給予吹氣 1

         次。                                                                                          02
                                                                                                      清除呼吸道異物
       3. 若氣吹不進去或胸部沒有升起時,則再次暢通呼
         吸道並再給 1 次吹氣(圖 5-2-6-1)。
       4. 以單手兩指法(或雙手環抱法)給予胸部按壓

                                                                圖 5-2-6-1 再次暢通呼吸道並再給氣
         30 次(按壓速率每分鐘 100 至 120 次),同時
         要目視是否有異物吐出或阻塞解除的現象(圖

         5-2-6-2)。
       5.重複步驟1至4,直到阻塞解除或已執行 5 循環

         後立即送醫。









                                                                    圖 5-2-6-2 單手兩指法






               圖 5-2-5-1 保護頭頸部並放置於適當位置














                      圖 5-2-5-2 墊肩姿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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