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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使用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 (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  AED)


       (一)病人在急救流程至檢查脈搏 10 秒內沒有摸到頸動脈搏後,應立即給予胸部按壓,開始施行 1 人
             心肺復甦術 (CPR)。

       (二)打開去顫器 (AED) 的開關,依各廠牌機器設定與操作。
       (三)靜待去顫器 (AED) 之語音指示至聽到不要碰觸病人時,施行心肺復甦術 (CPR) 之人應立即中斷任

             何碰觸病人之動作。
       (四)若聽到「建議電擊」指令之同時,應口喊離開並確定無人接觸到病人時,立即按下「閃動之電擊

             鈕」,接著另 1 人應馬上開始胸部按壓,重新開始 2 分鐘心肺復甦術 (CPR);若聽到「不建議電
             擊或除顫」指令時,另 1 人應馬上開始胸部按壓,重新開始 2 分鐘之心肺復甦術 (CPR)。


       圖 28-1  確定無人接觸到病人後,立即按下「電擊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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