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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小兒評估三角 (ABC)


           初級評估時,快速視診小兒整體外觀 (Appearance)、呼吸作功 (work of Breathing) 及皮膚循環
       (Circulation to skin),用來判斷小兒病情的危急性,若有下表任何一項出現異常,則為小兒危急個案。

                         A         B         C     初級判斷
                        正常        異常        正常     呼吸問題(呼吸窘迫)
                        異常        異常        正常     嚴重呼吸問題(呼吸衰竭)
                        正常        正常        異常     循環問題(代償性休克)
                        異常        正常        異常     嚴重循環問題(失償性休克)
                        異常        異常        異常     心肺衰竭(考慮立即進行心肺復甦術)
                        異常        正常        正常     考慮中樞神經系統、中毒或代謝等問題


        二十五      基本心肺復甦術(1 歲至青春期)


       (一)以目視方式將一手掌根置於胸骨下半部(若小孩體型較大,可依成人按壓手勢操作),手指朝向

             對側,手臂須打直,雙肩向前傾至手部之正上方,利用上半身之重量向下按壓,且施力集中於掌
             根處;另一手得置於病人前額,以使呼吸道稍微伸張。

       (二)下壓深度約 5 公分或至少胸部前後徑的三分之一 (1/3),必須放鬆讓胸部回復原狀,壓與放的時間
             各占 50%,按壓速率為 100-120 次 / 分鐘。為維持心肺復甦術 (CPR) 品質,可使用即時視聽回饋

             裝置偵測速率。
       (三)胸部按壓與袋瓣罩甦醒球人工呼吸之比例:

             1. 1人急救時為 30:2,壓胸與吹氣不間斷。
             2. 2人急救時為 15:2,壓胸與吹氣不間斷。

             3. 若救護能量充足,應協調同時達到多重步驟與評估(例如:1 名進行胸部按壓,1 名取出並操
               作去顫器,1 名置入聲門上呼吸道後,應提供每 2-3 秒 1 次﹝ 20-30 次 / 分鐘﹞的袋瓣罩甦醒

               球人工呼吸)。
       (四)心肺復甦術 (CPR)2 分鐘,得檢查頸動脈搏(評估時間不超過 10 秒),若脈搏 60 次/分鐘以上

             則檢查呼吸,若無則繼續心肺復甦術 (CPR),CPR 達 2 分鐘或按壓者疲憊時應更換按壓者;此時
             不論有無脈搏均應開始做轉送醫院之準備。

                           圖 25-1  一手掌根按壓胸骨下半部、一手維持呼吸道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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