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8 - 110年中級救護技術員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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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緊急救護技術




               (三)肩部頸椎限制:適用傷患仰躺且身體與頭部成一直線時。

                    1. 固定自己:兩膝著地與肩同寬,跪在傷患身體中線處之頭部上方。
                    2. 固定支點:兩手肘固定在大腿或地上,並使兩手虎口分別位於傷患的兩側肩膀

                      上(圖 6-5-6、圖 6-5-7)。

                    3. 固定傷患:
                      (1) 「插」:兩手掌心朝上,除拇指外其餘四指併攏後同時插入傷患的兩側肩膀

                          下。

                      (2) 「按」:兩手同時按住傷患的兩側肩膀上。
                      (3) 「夾」:兩手前臂向內橫移至傷患的耳朵前緣,同時將傷患的頭部兩側夾住

                          (圖 6-5-8)。
                    4. 固定後喊「好」。














                 圖6-5-6  虎口於肩膀上正面圖                圖6-5-7  虎口於肩膀上側面圖                   圖 6-5-8  完成圖


               (四)頭肩部頸椎限制:適用於左或右側翻身時。

                    1. 固定自己:兩膝著地視傷患翻身方向調整兩膝位置(圖 6-5-9)。

                      (1) 左側翻時:左膝跪於前,在傷患左肩之左上側處,右膝跪於後。
                      (2) 右側翻時:右膝跪於前,在傷患右肩之右上側處,左膝跪於後。

                    2. 固定支點:

                      (1) 左側翻時:右手肘夾緊在側胸部,並使右手掌能在傷患的頭部右側(亦即頭
                          部頸椎限制的手勢);左手肘固定在左大腿上,並使左手虎口能位於傷患的

                          左側肩膀上(亦即肩部頸椎限制的手勢)(圖 6-5-10)。

                      (2) 右側翻時:左手肘夾緊在側胸部,並使左手掌能在傷患的    頭部左側(亦即
                          頭部頸椎限制的手勢);右手肘固定在右大腿上,並使右手虎口能位於傷患

                          的右側肩膀上(亦即肩部頸椎限制的手勢)。
                    3. 固定傷患:兩手各依頭部和肩部頸椎限制的手勢同時夾住傷患的頭部兩側(圖

                      6-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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