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8 - 110年中級救護技術員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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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緊急救護技術
(三)肩部頸椎限制:適用傷患仰躺且身體與頭部成一直線時。
1. 固定自己:兩膝著地與肩同寬,跪在傷患身體中線處之頭部上方。
2. 固定支點:兩手肘固定在大腿或地上,並使兩手虎口分別位於傷患的兩側肩膀
上(圖 6-5-6、圖 6-5-7)。
3. 固定傷患:
(1) 「插」:兩手掌心朝上,除拇指外其餘四指併攏後同時插入傷患的兩側肩膀
下。
(2) 「按」:兩手同時按住傷患的兩側肩膀上。
(3) 「夾」:兩手前臂向內橫移至傷患的耳朵前緣,同時將傷患的頭部兩側夾住
(圖 6-5-8)。
4. 固定後喊「好」。
圖6-5-6 虎口於肩膀上正面圖 圖6-5-7 虎口於肩膀上側面圖 圖 6-5-8 完成圖
(四)頭肩部頸椎限制:適用於左或右側翻身時。
1. 固定自己:兩膝著地視傷患翻身方向調整兩膝位置(圖 6-5-9)。
(1) 左側翻時:左膝跪於前,在傷患左肩之左上側處,右膝跪於後。
(2) 右側翻時:右膝跪於前,在傷患右肩之右上側處,左膝跪於後。
2. 固定支點:
(1) 左側翻時:右手肘夾緊在側胸部,並使右手掌能在傷患的頭部右側(亦即頭
部頸椎限制的手勢);左手肘固定在左大腿上,並使左手虎口能位於傷患的
左側肩膀上(亦即肩部頸椎限制的手勢)(圖 6-5-10)。
(2) 右側翻時:左手肘夾緊在側胸部,並使左手掌能在傷患的 頭部左側(亦即
頭部頸椎限制的手勢);右手肘固定在右大腿上,並使右手虎口能位於傷患
的右側肩膀上(亦即肩部頸椎限制的手勢)。
3. 固定傷患:兩手各依頭部和肩部頸椎限制的手勢同時夾住傷患的頭部兩側(圖
6-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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