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7 - 110年中級救護技術員教科書
P. 367
附錄 教學用緊急醫療救護單項技術操作規範
四十一、肩部頸椎限制
(一)固定自己:兩膝著地與肩同寬,跪在傷患身體中線處之頭部上方。
(二)固定支點:兩手肘固定在大腿或地上,並使兩手虎口分別位於傷患的
兩側肩膀上。
(三)固定傷患:
1. 「插」:兩手掌心朝上,除拇指外其餘四指併攏後同時插入傷患的
兩側肩膀下。
2. 「按」:兩手同時按住傷患的兩側肩膀上。
3. 「夾」:兩手前臂向內橫移至傷患的耳朵前緣,同時將傷患的頭部
兩側夾住。
(四)固定後喊「好」。
四十二、頭肩部頸椎限制
(一)固定自己:兩膝著地視傷患翻身方向調整兩膝位置。
1. 左側翻時:左膝跪於前,在傷患左肩之左上側處,右膝跪於後。
2. 右側翻時:右膝跪於前,在傷患右肩之右上側處,左膝跪於後。
(二)固定支點:
1. 左側翻時:右手肘夾緊在側胸部,並使右手掌能在傷患的頭部右側
(亦即頭部頸椎限制的手勢);左手肘固定在左大腿上,並使左手
虎口能位於傷患的左側肩膀上(亦即肩部頸椎限制的手勢)。
2. 右側翻時:左手肘夾緊在側胸部,並使左手掌能在傷患的頭部左側
(亦即頭部頸椎限制的手勢);右手肘固定在右大腿上,並使右手
虎口能位於傷患的右側肩膀上(亦即肩部頸椎限制的手勢)。
(三)固定傷患:兩手各依頭部和肩部頸椎限制的手勢同時夾住傷患的頭部
兩側。
(四)固定後喊「好」。
四十三、胸骨前額頸椎限制
(一)固定自己:兩膝著地,將正中線對準傷患的肩膀處跪在傷患的側邊
(上方膝在傷患的頭部旁邊,下方膝在傷患的胸部旁邊)。
(二)固定支點:
1. 上方手肘固定在大腿上,並使虎口能在傷患前額的正中線處。
2. 下方手肘與前臂固定在傷患的胸骨上,並使虎口能在傷患嘴唇的正
- 3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