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7 - 110年中級救護技術員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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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緊急救護技術


               四、急產接生


                    患者如清醒且懷孕超過 24 週,且主訴即將生產或已生產時,經與患者及家屬溝
               通,進行檢查後如有急產接生需求,除按照操作規範進行接生,也須注意孕婦之生命

               徵象。

               (一)將產婦平躺、兩膝彎曲、兩大腿張開之姿勢(圖 6-9-14)。

               (二)必要時應給予氧氣。
               (三)確定胎頭已外露。並請產婦用力哈氣、深吸氣。

               (四)打開生產包,並以無菌技術戴上無菌手套。
               (五)將無菌治療巾墊於產婦臀部下方(圖 6-9-15)。

               (六)保護胎頭及會陰,但勿用力阻止胎兒產出(圖 6-9-16)。











                    圖  6-9-14  調整姿勢              圖 6-9-15  放置無菌治療巾              圖 6-9-16  保護胎頭及會陰

               (七)當胎兒頭頸部已產出時,應注意有無臍帶繞頸,若有則排除之。

               (八)支持胎兒頭頸部,先往下使上方肩部露出(圖 6-9-17)。
               (九)再往上使另一肩膀露出,並順勢讓胎兒娩出。

               (十)必要時以吸球抽吸口鼻及刺激胎兒(圖 6-9-18)。

               (十一)若胎兒有窘迫狀況,則進行胎兒急救;若胎兒無窘迫狀況,則以乾的紗布或
                         被單擦拭胎兒全身,以乾的無菌治療巾包裹胎兒並保暖(圖 6-9-19、圖 6-9-

                         20)。
               (十二)產出 30 秒後以 2 個臍帶夾(或兩支止血鉗)夾 2 處臍帶,第一處離肚臍 5 至

                         10 公分,第二處離第一處 5 至 10 公分(圖 6-9-21、圖 6-9-22),完成後將

                         胎兒交給母親,讓母親抱著。
               (十三)胎盤若產出視情況將胎盤帶至醫院交給醫護人員確認其完整性,並觀察產婦

                         有無大出血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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