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7 - 110年中級救護技術員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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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緊急救護技術
四、急產接生
患者如清醒且懷孕超過 24 週,且主訴即將生產或已生產時,經與患者及家屬溝
通,進行檢查後如有急產接生需求,除按照操作規範進行接生,也須注意孕婦之生命
徵象。
(一)將產婦平躺、兩膝彎曲、兩大腿張開之姿勢(圖 6-9-14)。
(二)必要時應給予氧氣。
(三)確定胎頭已外露。並請產婦用力哈氣、深吸氣。
(四)打開生產包,並以無菌技術戴上無菌手套。
(五)將無菌治療巾墊於產婦臀部下方(圖 6-9-15)。
(六)保護胎頭及會陰,但勿用力阻止胎兒產出(圖 6-9-16)。
圖 6-9-14 調整姿勢 圖 6-9-15 放置無菌治療巾 圖 6-9-16 保護胎頭及會陰
(七)當胎兒頭頸部已產出時,應注意有無臍帶繞頸,若有則排除之。
(八)支持胎兒頭頸部,先往下使上方肩部露出(圖 6-9-17)。
(九)再往上使另一肩膀露出,並順勢讓胎兒娩出。
(十)必要時以吸球抽吸口鼻及刺激胎兒(圖 6-9-18)。
(十一)若胎兒有窘迫狀況,則進行胎兒急救;若胎兒無窘迫狀況,則以乾的紗布或
被單擦拭胎兒全身,以乾的無菌治療巾包裹胎兒並保暖(圖 6-9-19、圖 6-9-
20)。
(十二)產出 30 秒後以 2 個臍帶夾(或兩支止血鉗)夾 2 處臍帶,第一處離肚臍 5 至
10 公分,第二處離第一處 5 至 10 公分(圖 6-9-21、圖 6-9-22),完成後將
胎兒交給母親,讓母親抱著。
(十三)胎盤若產出視情況將胎盤帶至醫院交給醫護人員確認其完整性,並觀察產婦
有無大出血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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