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 - 消防月刊1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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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研討
 火災搶救初期
  指揮官現場支援人力車輛估算參考
工作研討 Suggestion for Commanders on the Number of Firefighters and Vehicles to Stand By at the Beginning of Fire Rescue
  WORK DISCUSSION
 壹、前言
依據「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 點」七、(五)、2「初期救火指揮官就災情 研判,規劃、部署現有人、車、裝備等救災戰 力,如有不足,立即向指揮中心請求支援。」 又依據內政部消防署函發「火災檢討會議建議 事項」貳、三、(二)、29「指揮官應評估現 場所需消防人車,於請求加派支援時,敘明加 派車種、數量及人力等具體數量,以利救災救 護指揮中心調派支援。」然而,指揮官應如何 決定請求支援之消防人車種類數量?筆者嘗試 以個人現場實務工作及搶救業務規劃經驗,提 出討論,期望拋磚引玉,讓大家共同研討這個 課題,訂出各個地方消防機關本身的原則性規 範,使指揮工作能更加細緻化。
◆ 圖 . 文 / 消防署 林弘崧
本文探討初期指揮官如何評估現場支援人 力車輛數量。大隊長以上指揮官尚須考量長時 間救災所須輪替人力,本文不討論長時間救災 及輪替人力等部分,先予說明。
貳、人力車輛運用(部隊運用)之概念
一、人力預先編組
美國及日本是將車輛與人員結合(每車固 定編配 4-5 人),成為消防派遣及作戰的最小 單位,這樣的方式可以簡化派遣與指揮作業, 提升現場作業的效能,缺點是需要更多的消防 人力。依國內現況要大幅提升消防人力,改為 每車固定編配人員方式,恐地方財政難以負擔 人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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