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5 - 中級救護手冊
P. 375

(二)身體檢查
                      1.非創傷病患(重點身體檢查)
                      (1)應先從與病人主訴相關之部位施行身體檢查。

                      (2)比較二側上肢和下肢的感覺和運動功能、氣管是否偏移、頸靜脈

                         是否怒張或塌陷、呼吸時胸部起伏是否對稱、聽診兩側肺音、腹部
                         視診是否有腫脹和觸診是否有壓痛、上或下肢是否水腫或浮腫、
                         全身皮膚是否有異常(紅疹、紫斑或針孔等)。

                      2.傷患(重點身體檢查,或可先從與傷患主訴相關之部位施行)

                      (1)頭部:
                        甲.檢查臉及頭部是否有傷口或對稱。
                        乙.檢查耳朵、鼻孔是否有流清澈液或血水。

                      3.胸部:

                      (1)視診是否有瘀傷、傷口和呼吸時胸部起伏是否對稱。
                      (2)觸診壓痛情形。
                      (3)聽診兩側肺音。

                      4.腹部:

                      (1)視診是否有瘀傷、傷口或鼓脹情形。
                      (2)觸診是否有壓痛情形。
                      5.下肢:

                      (1)檢查是否有瘀傷、傷口、壓痛、畸型。

                      (2)比較兩側下肢是否對稱。
                      6.上肢:
                      (1)檢查是否有瘀傷、傷口、壓痛、畸型。

                      (2)比較兩側上肢是否對稱。

                      7.背部與臀部:
                        檢查是否有瘀傷、傷口或壓痛。


                三十一、血糖監測(初級救護技術員不得施行)

                  (一)向傷病患或家屬解釋執行血糖測量之原因。
                  (二)依各廠牌機器設定操作血糖機。
                  (三)採血操作重點如下:

                      1.選擇傷病患無皮膚缺損及傷口之指尖。

                      2.以酒精棉或棉片消毒傷病患指尖並等其乾燥。
                      3.從傷病患手指兩側由近心端往遠心端指尖推壓驅血。



                                                          A10
   370   371   372   373   374   375   376   377   378   379   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