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5 - 中級救護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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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身體檢查
1.非創傷病患(重點身體檢查)
(1)應先從與病人主訴相關之部位施行身體檢查。
(2)比較二側上肢和下肢的感覺和運動功能、氣管是否偏移、頸靜脈
是否怒張或塌陷、呼吸時胸部起伏是否對稱、聽診兩側肺音、腹部
視診是否有腫脹和觸診是否有壓痛、上或下肢是否水腫或浮腫、
全身皮膚是否有異常(紅疹、紫斑或針孔等)。
2.傷患(重點身體檢查,或可先從與傷患主訴相關之部位施行)
(1)頭部:
甲.檢查臉及頭部是否有傷口或對稱。
乙.檢查耳朵、鼻孔是否有流清澈液或血水。
3.胸部:
(1)視診是否有瘀傷、傷口和呼吸時胸部起伏是否對稱。
(2)觸診壓痛情形。
(3)聽診兩側肺音。
4.腹部:
(1)視診是否有瘀傷、傷口或鼓脹情形。
(2)觸診是否有壓痛情形。
5.下肢:
(1)檢查是否有瘀傷、傷口、壓痛、畸型。
(2)比較兩側下肢是否對稱。
6.上肢:
(1)檢查是否有瘀傷、傷口、壓痛、畸型。
(2)比較兩側上肢是否對稱。
7.背部與臀部:
檢查是否有瘀傷、傷口或壓痛。
三十一、血糖監測(初級救護技術員不得施行)
(一)向傷病患或家屬解釋執行血糖測量之原因。
(二)依各廠牌機器設定操作血糖機。
(三)採血操作重點如下:
1.選擇傷病患無皮膚缺損及傷口之指尖。
2.以酒精棉或棉片消毒傷病患指尖並等其乾燥。
3.從傷病患手指兩側由近心端往遠心端指尖推壓驅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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