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2 - 106年7月消防月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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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花絮 Fire Service Tidbits










                   府城消防史料文物





                   普查與保存                                                         █文/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陳生協

                                                                                 █圖/陳生協提供




                    Tainan City historical fire materials survey and preservation







           壹、緣起

                清朝道光 20 年(西元 1840 年),發生於臺
           南的一場大火催生了「防火章程十條」的制定,

           且勒碑曉諭規定民間集資購置簡易打火工具交由
           值年爐主保管,在火災發生時,由爐主鳴鑼集眾
           趕往搶救。這是臺灣現存最早有關城市消防及滅
           火設備的記載,迄今已有 177 年之久。

                大南門碑林裡,防火章程碑記靜靜矗立,是
           臺南市打火歷史的開端;從日治時期的臺南消防
           署,到抗戰勝利後的縣市警局消防隊;再從附屬

           於警察局的消防警察隊,到警消分立後成立消防                                           █防火章程碑記(1841 年)。
           局,乃至 99 年臺南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消
           防的根,早就扎進臺南這片土地。目前本市面積

           2,191 平方公里,人口約 187 萬,轄內共計設置
           7 個大隊,下轄 53 個分隊及 1 個救護站。
                文物為歷史發展過程的見證,府城消防已有

           177 年歷史,然相關消防史料及文物卻仍沒有完
           整建檔保存,適逢此次文物普查推廣計畫,期許
           可以針對府城消防史中,具價值的照片、文獻、
           消防鐘等文物及骨董消防車等裝備器材,進行記

           錄、清點與列冊,以建臺南本市完整的消防文物
           檔案,做為後續推動文物保存的重要基礎資料。                                                   █消防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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