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106年5月消防月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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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 Discussion  工作研討










                                                                    三、緊急任務協調派遣
             壹、案情概要
                                                                    遇有搜救人員受傷或其他臨時性任務,緊
                 106年3月3日下午6時17分,消防署接                           急協調(或下令)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以
             獲花蓮縣政府消防局通報,臺北市政府消防局雙                              下簡稱國搜中心)、消防署及空勤總隊等相關單
             溪分隊隊員李盈勳及該局同仁共 3 人,於同年 2                           位,以爭取搜救時效。

             月 28 日,利用休假參加花蓮縣萬榮鄉南二子山                                四、適時提供搜救建議及規定
             5 日登山行程。3 月 1 日由恰堪溪與初見溪交會                              協助與家屬及各搜救人員召開搜救協調說
             點登山口,往南二子山方向前進約 1.5 公里處,                           明會,適時提供搜救建議與相關作業規定參考。

             李盈勳約在下午 4 時取水後失聯,其餘 2 人於 3                             五、協助擬定申請表及搜救計畫
             月 2 日搜尋未尋獲,3 月 3 日上午 7 時下山,下                           待該日搜救任務暫停後,協助擬定隔日申請
             午 5 時 40 分到花蓮縣政府警察局鳳林分局西林                          表及搜救計畫,協調聯繫消防署及空勤總隊相關

             派出所報案,並轉報花蓮縣政府消防局啟動搜救                              細部執行事項,減輕作業負擔。
             任務。
                                                                參、派駐人員作業效益
                 消防署為即時協調空中救援需求,提供花蓮

             縣政府消防局必要支援協助,於 3 月 6 日請本中                              一、有效提升緊急救援時效,簡化申請程序
             心當時於臺東縣政府消防局公出同仁,就近趕往                                  災害事故現場災情狀況瞬息萬變,以本次搜
             花蓮縣前進指揮所鳳林消防分隊,並持續派員協                              救為例,3 月 8 日上午 10 時 25 分,消防署派駐
             助至 3 月 18 日上午空中運補任務結束後返署。                          人員於現場無線電側聽到民間團體磐石搜救隊人

                 本案總計投入搜救人員 953 人次搜尋,空勤                         員遭溪水沖走,上午 10 時 26 分立即電請國搜中
             總隊搜救機支援 31 架次(85 趟次),只可惜沒                          心下令空勤總隊搜救機立即起飛前往救援,上午
             有尋獲失蹤同仁,與家屬協調後,於 21 日暫時                            10 時 48 分搜救機起飛,上午 11 時 3 分由空中

             終止搜救行動,後續如有相關新事證,再視狀況                              發現溺者,再由隨機共勤之消防署特種搜救隊員
             重啟搜尋。                                              將人員救起送醫。


             貳、消防署派駐人員作業流程

                 一、前往起降場通報即時天候
                 消防署派駐人員視前日夜間擬定搜救計畫

             及申請執行時間,約提前 30 分鐘至 1 小時抵達
             起降場(花蓮縣肉品市場),將現場即時天候狀
             況拍照傳送空勤總隊等各相關搜救單位。
                 二、協助陸空人車管制

                 掌握搭機搜救人員及物資(如鏈鋸、油料、
             糧食及水等)集結狀況,直升機起降時管制人車
             進入,並協助引導人員上下直升機,及登錄上下

             機人員名冊通報相關單位。                                            ■圖 1 內政部消防署於現場直接下令,順利救出 15 名受困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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